发布时间:2024-01-05 17:27: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以沈观隆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福安路锦江花园G1幢203房的不动产(被继承人沈观隆与配偶陈惠文共同共有,证书号码列:粤房地证字第2368859号);根据所有继承人提供的相关继承约定资料,上述不动产产权人中被继承人沈观隆遗下的50%份额由沈捷继承,现予以公告15个工作日(自2024年01月05日至2024年01月25日),如对其继承行为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限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向我局提出异议书面申请,期满无异议,我局将给予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廉泉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768-5811910
(授权章)
2024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