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2 15:15: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饶自然资告[2024]3号
不动产权利人林平弟,遗失《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一本,土地证号:饶集建(1990)字第002105号,地址:饶平县汫洲镇汫和大线头十二横二十八号,面积:36.80平方米。四至:东至林荣裕共墙,南至通巷自墙,西至林平贤共墙,北至通巷自墙。权利人于2024年1月12日将以上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声明遗失作废。现向我局申请补发新证,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2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将给予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饶平县自然资源局(县城西区六号路东侧中段自然局内一楼)
电话:0768-7801523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