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20 17:01: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潮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潮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三小”场所、沿街店铺、出租屋和经营性自建房等“小火亡人”多发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2023年11月16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小”场所、沿街店铺、出租屋和经营性自建房等“小火亡人”多发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面向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销售租赁维修门店、室内停车场,住改商、住改厂等用于生产经营的老厝民居、村民住房,全市范围内经营商铺(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小餐饮店、小五金店、小超市、小工厂作坊、小服装窗帘店、小茶叶店、小快递寄放点)及出租屋等场所,重点清查整治违规住人、使用木质或可燃材料搭建阁楼或隔间、违规设置防盗网(窗)、外立面广告牌和灯箱遮挡外窗、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违规拆改及违规停放、充电问题等问题。现将火灾隐患单位曝光如下:
1
湘桥区
隐患单位
城西街道——文燕玲麻辣烫
存在隐患:经营性场所违规住人,且未落实物理分隔措施。
采取措施:责令其立即搬离,限期在居住区域设置防火门落实防火分隔措施,设置独立逃生口和疏散设施,按要求开设逃生窗。
隐患单位
太平街道——老屋古味
存在隐患:经营性场所违规住人,且未落实物理分隔措施。
采取措施:责令其立即搬离,限期在居住区域加装防火门、实体墙进行防火分隔,按要求开设逃生窗。
隐患单位
西新街道——李玉儿茶叶店
存在隐患:经营性场所违规住人,且未落实物理分隔措施。
采取措施:责令其立即搬离,限期在居住区域加装防火门、实体墙进行防火分隔,设置独立疏散设施和逃生通道,按要求开设逃生窗。
隐患单位
官塘镇——陈镇发废品收购站
存在隐患:经营性场所违规住人,且未落实物理分隔措施。
采取措施:责令其立即搬离,限期在居住区域加装防火门、实体墙进行防火分隔,设置独立疏散设施和逃生通道,按要求开设逃生窗。
隐患单位
意溪镇——刘小旺餐饮店
存在隐患:经营性场所违规住人,且未落实物理分隔措施。
采取措施:责令其立即搬离,在居住区域和经营区域之间加装防火门、实体墙进行防火分隔,设置独立疏散逃生设施,按要求开设逃生窗。
2
潮安区
隐患单位
东凤镇——速冻食品
存在隐患:经营性场所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彩钢板进行装修,违规搭建居住空间,且未落实物理分隔措施;未开设逃生窗;未按要求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采取措施:责令其立即搬离,限期拆除彩钢板,限期在居住区域加装防火门、加砌防火墙落实防火分隔措施,设置独立疏散逃生设施,按要求开设逃生窗口;责令限期配齐消防设施器材。
隐患单位
东凤镇——鑫发农机
存在隐患:经营性场所违规搭建居住空间,且未落实物理分隔措施;未开设逃生窗。
采取措施:责令其立即搬离,在居住区域、使用明火区域加装防火门、加砌实体墙落实防火分隔措施,设置独立疏散逃生设施,按要求开设逃生窗口。
隐患单位
凤塘镇——张清金加工场
存在隐患:经营性场所采用不符合标准的木板进行装修,违规搭建居住空间,且未落实物理分隔措施;厨房无防火分隔;未按要求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采取措施:责令其立即搬离,限期拆除木板,在居住区域、使用明火区域加装防火门、加砌实体墙落实防火分隔措施,设置独立疏散逃生设施,按要求开设逃生窗口;责令限期配齐消防设施器材。
隐患单位
浮洋镇——常跃杰面包店
存在隐患:经营性场所违规搭建居住空间,且未落实物理分隔措施;未按要求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采取措施:责令其立即搬离,在居住区域、使用明火区域加装防火门、加砌实体墙落实防火分隔措施,在居住区域设置独立疏散逃生设施,按要求开设逃生窗口;责令限期配齐消防设施器材。
隐患单位
归湖镇——金兴副食店
存在隐患:经营性场所违规搭建居住空间,且未落实物理分隔措施;未开设逃生窗;未按要求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采取措施:责令其立即搬离,在居住区域、使用明火区域加装防火门、加砌实体墙落实防火分隔措施,在居住区域设置独立疏散逃生设施,按要求开设逃生窗口;责令限期配齐消防设施器材
3
枫溪镇
隐患单位
枫溪镇——鹏飞茶庄
存在隐患:经营性场所违规搭建居住空间,且未落实物理分隔措施。
采取措施:责令其立即搬离,限期在居住区域与经营区域之间加装防火门、加砌实体墙落实防火分隔措施,在居住区域设置独立疏散逃生设施,按要求开设逃生窗口。
隐患单位
枫溪镇——大墩路纯香批发
存在隐患:经营性场所违规搭建居住空间,且未落实物理分隔措施。
采取措施:责令其立即搬离,限期在居住区域与经营区域之间加装防火门、加砌实体墙落实防火分隔措施,在居住区域设置独立疏散逃生设施,按要求开设逃生窗口。
隐患单位
枫溪镇——个人加个厂
存在隐患:经营性场所违规搭建居住空间,且未落实物理分隔措施。
采取措施:责令其立即搬离,在居住区域、使用明火区域加装防火门、加砌实体墙落实防火分隔措施,按要求开设逃生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