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谢庆芳生前单独所有,以其名义购买,位于湘桥区绿茵路韩晖名庭九幢一梯401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号为2017021146451962,建筑面积142.94平方米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蔡俊明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的全部份额。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290952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