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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2024年第1期食品信息监督抽检公示(食品经营环节)

发布时间:2024-01-26 15:33: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饶平县2024年第1期食品信息监督抽检公示

(食品经营环节)

为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全面掌握我县食品安全总体情况,我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24年饶平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依法对辖区内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抽检。现将部分食品抽检情况进行公示,共122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3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38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蔬菜制品10批次;酒类3批次;饼干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肉制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3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水果制品8批次;糖果制品4批次;饮料7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调味品4批次。以上16个食品大类,除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水果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共32批次检验项目不合格外,其他9个食品大类共90批次样品,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不合格产品如下:

食用农产品1批次不合格:1、饶平县鑫晟百货中心销售的鸡蛋,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出值0.5mg/kg,不符合标准规定(≤0.2mg/kg)。

餐饮食品25批次不合格:1、饶平县伟莲托管中心使用的碗,大肠菌群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2、饶平县家乐福快餐厅使用的碗,大肠菌群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3、饶平县鑫众餐饮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4、饶平县刘记餐饮店使用的勺子,大肠菌群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5、饶平县味蜀渝火锅店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6、饶平县巷逅餐馆使用的碗,大肠菌群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7、饶平县阿友饭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8、饶平县杰顺餐饮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9、饶平县珠姐饮食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10、饶平县阿玉早餐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11、饶平县食次看餐饮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12、饶平县绿苑快餐店使用的餐盘,大肠菌群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13、饶平县刁四藤椒麻辣烫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14、饶平县黄冈镇所城老二餐饮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15、饶平县锦煌饮食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16、饶平县余刚餐饮店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饭碗),大肠菌群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17、饶平县余刚餐饮店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汤碗),大肠菌群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18、饶平县鑫之卤菜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碗),大肠菌群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19、饶平县鑫之卤菜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水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0.0162mg/100cm2,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20、饶平县简悠餐馆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碗),大肠菌群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21、饶平县简悠餐馆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水杯),大肠菌群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22、饶平县章好餐饮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大碗),大肠菌群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23、饶平县王春霞餐饮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盘子),大肠菌群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0.142mg/100cm2,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24、饶平县王春霞餐饮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汤盅),大肠菌群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25饶平县国瑞烤鱼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筷子),大肠菌群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水果制品1批次不合格:1、饶平县小鲁食品店销售的草莓干,标示为莱阳市味丰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11月12日生产的,规格为2.5千克/袋,胭脂红检出值为0.073g/kg,不符合标准规定(≤0.05g/kg)。

蔬菜制品2批次不合格:1、饶平县志爱杂粮经营部销售的百合干,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0.323g/kg ,不符合标准规定(≤0.2g/kg);2、饶平县特娟杂粮经营部销售的淮山片,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0.921g/kg ,不符合标准规定(≤0.2g/kg)。

调味品1批次不合格:1、饶平县海荣副食品店销售的特辣干辣椒,二氧化硫残留量0.0142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饮料1批次不合格:1、饶平县新福宁易购商行销售的草莓奶饮品,标示为汕头市深晖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8月17日生产的,规格为200毫升/盒,蛋白质检出值0.94g/100g,不符合标准规定(≧1.0g/100g)。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不合格:1、饶平县汫洲镇锦祥百货商场销售的酥脆青豌豆(香辣味),标示为漳州朋悠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9月3日生产的,酸价(以脂肪计)(KOH)检出值4.0mg/g,不符合标准规定(≤3mg/g)。

核查处置情况

我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月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具体抽检清单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2024年食品抽检结果公示第一批合格清单

2.2024年食品抽检结果公示第一批不合格清单

3.2024年食用农产品抽检结果公示第一批合格清单

4.2024年食用农产品抽检结果公示第一批不合格清单

5.不合格项目说明

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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