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30 19:33:38 来源:潮州信息网
近日,潮州市印发《潮州市法治建设“述、评、督、考、责”联动机制先行试点工作方案》,全面深化法治建设“述、评、督、考、责”联动机制先行试点工作,力争为全省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潮州经验。
继2023年成为广东省法治建设“述、评、督、考、责”先行试点城市后,潮州全面梳理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在持续推进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健全完善法治建设评议、督察、考核、问责制度机制,通过以述法、评价促履职,以督察、考评、问责促落实,推动法治建设“述、评、督、考、责”各环节一体贯通,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法治建设“述、评、督、考、责”各环节协同联动是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对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好“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潮州将通过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落实保障措施,重点围绕“述、评、督、考、责”5项制度落实。其中,在提升述法质量方面,将聚焦高质量发展,围绕制造业当家、“百千万工程”、绿美潮州生态建设等中心工作,围绕个人岗位职责,通过全面书面述法、会议专题述法、年终述法抄报等方式,确保“应述尽述”“述之有效”;在创新法治建设评价方面,通过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评议、潮州市委依法治市办督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测评、社会公众评价等多方式结合,细化评价内容,创新评价方式,凡是能够量化的指标,将在目标任务进行细化量化评价。对难以量化的指标,从工作成效、上级部门、本机关工作人员及有关群众认可程度等方面,采取分级、分类评价,切实增强评价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强化督察质效方面,通过制定年度法治督察工作方案,每季度组织开展法治督察,进一步完善法治督察和纪检监察监督、法治督察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综合运用多种督察方式,增强督察工作的权威性、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在优化年度考核方面,按照市、县(区)两级分类制定出台2023年度法治潮州建设考评细则,结合法治建设评价结果,客观公正考评市直各部门、各县(区)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成效;在深化责任落实方面,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将述法工作、法治建设评价、法治督察、法治考评等工作列入责任督导、表扬和追究体系,环环相扣形成闭合体系强化结果运用。
接下来,潮州将锚定试点任务时间节点,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部署推动,加强沟通协调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探索落实“述、评、督、考、责”联动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实现形式,及时掌握情况和解决问题,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确保试点工作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来源: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