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30 09:48: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现将饶平县澄饶联围综合整治(一期)工程(水闸部分)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有关信息向公众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信、传真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饶平县澄饶联围综合整治(一期)工程(水闸部分)
海域使用申请人:饶平县澄饶联围工程管养所
编制主体:广东海兰图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论证报告名称:饶平县澄饶联围综合整治(一期)工程(水闸部分)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公示时间: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9日
意见接收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潮州大道北1279号
联系人:柯晓敏
电话/传真:0768-2291963
邮箱:hyzhk678@126.com
附件:饶平县澄饶联围综合整治(一期)工程(水闸部分)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