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31 21:02: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饶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2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供销联社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 系 人:饶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企业管理股 吴泽敏
联系电话:0768-8882524
附件:1.2024年“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2.樟溪镇“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3.新圩镇“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4年1月31日
附件1
2024年“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单位:万元
序号 | 区域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扶持资金 |
合计 | 337.5 | |||
1 | 樟溪镇 | 饶平县樟溪供销合作社 | 饶平县樟溪供销社农产品综合服务站 | 187.5 |
2 | 新圩镇 | 饶平县新圩供销合作社 | 饶平县新圩供销社农产品综合服务站 | 150 |
附件2
樟溪镇“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资金名称 | 战略领域 | 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 | |||
财政事权 | 农业产业发展 | ||||
政策任务 | “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 | ||||
县级业务主管部门 | |||||
资金类型 | 专项资金 | ||||
实施周期 | 2024年 | ||||
资金需求 | 2024年金额 | 下达资金187.5万元 | |||
用途范围 | 项目紧紧围绕“米袋子”(以水稻为主)、“菜篮子”、“果盘子”工程,打造生产服务、供销服务、信用服务相融合,涵盖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的农产品综合服务站。深度融合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组织网络优势及社有企业全资源要素,打造农资农技、订单农业、田头冷链、物流配送、分拣包装、集采集配、供应链金融等一站式综合服务阵地,为小农户提供公共型全产业链农业社会化服务,着力解决农户对“生产、供销、信用”方面切实需求问题。项目重点包括建设农产品综合服务站所需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设备购置、农技培训推广、品牌宣传等服务投入。 | ||||
政策依据 | 1.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 | ||||
2.《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支持开展以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为主线的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 | |||||
3 .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支持供销社开展“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重点任务安排。 | |||||
总体绩效 目标 | 年度绩效目标 | 在樟溪镇建设具有示范作用的农产品综合服务站1个,力争实现主要服务覆盖乡镇约3个,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覆盖约1万亩次;推动面向小农户信用合作服务,基本实现站内小农户有资金需求则有金融机构对接;开展农技、金融培训约500人次,服务带动周边小农户约3000户,有效促进生产、供销、信用有机融合,更好的带动小农户有效对接大市场。 | |||
实施周期 绩效目标 | 通过重点支持,在樟溪镇建设具有示范作用的农产品综合服务站1个;力争实现主要服务覆盖乡镇约3个,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覆盖约3万亩次;推动面向小农户信用合作服务,实现站内小农户有资金需求则有金融机构对接;开展农技、金融培训约500人次,服务带动周边小农户约3000户。试点地区农业生产组织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现代化农村流通网络进一步健全,农村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打造成为面向小农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目标值 | 实施周期目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农产品综合服务站数量(个) | 1个 | 1个 | |
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覆盖(万亩次) | 1万亩次 | 1万亩次 | |||
开展农民农技、金融等培训(人次) | 500人次 | 500人次 | |||
质量指标 | 供销社农产品综合服务站正常运行率(%) | ≥90% | ≥90% | ||
时效指标 | 建设任务完成时间 | 2024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服务覆盖范围乡镇数(个) | 3个 | 3个 | |
基本实现站内小农户有资金需求则有金融机构对接 | 有效对接 | 有效对接 | |||
服务带动周边小农户数(户) | 3000户 | 3000户 | |||
环境效益 | 实现农业生产性服务成本有效降低,化肥农药施用量明显减少 | 持续减少 | 持续减少 | ||
可持续影响 | 推动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持续有效运行,对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 中期 | 中期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农民满意度(%) | ≥90% | ≥90% |
附件3
新圩镇“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资金名称 | 战略领域 | 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 | |||
财政事权 | 农业产业发展 | ||||
政策任务 | “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 | ||||
县级业务主管部门 | |||||
资金类型 | 专项资金 | ||||
实施周期 | 2024年 | ||||
资金需求 | 2024年金额 | 下达资金150万元 | |||
用途范围 | 项目紧紧围绕“米袋子”(以水稻为主)、“菜篮子”、“果盘子”工程,打造生产服务、供销服务、信用服务相融合,涵盖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的农产品综合服务站。深度融合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组织网络优势及社有企业全资源要素,打造农资农技、订单农业、田头冷链、物流配送、分拣包装、集采集配、供应链金融等一站式综合服务阵地,为小农户提供公共型全产业链农业社会化服务,着力解决农户对“生产、供销、信用”方面切实需求问题。项目重点包括建设农产品综合服务站所需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设备购置、农技培训推广、品牌宣传等服务投入。 | ||||
政策依据 | 1.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 | ||||
2.《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支持开展以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为主线的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 | |||||
3 .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支持供销社开展“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重点任务安排。 | |||||
总体绩效 目标 | 年度绩效目标 | 在新圩镇建设具有示范作用的农产品综合服务站1个,力争实现主要服务覆盖乡镇约3个,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覆盖约1万亩次;推动面向小农户信用合作服务,基本实现站内小农户有资金需求则有金融机构对接;开展农技、金融培训约500人次,服务带动周边小农户约3000户,有效促进生产、供销、信用有机融合,更好的带动小农户有效对接大市场。 | |||
实施周期 绩效目标 | 通过重点支持,在新圩镇建设具有示范作用的农产品综合服务站1个;力争实现主要服务覆盖乡镇约3个,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覆盖约1万亩次;推动面向小农户信用合作服务,实现站内小农户有资金需求则有金融机构对接;开展农技、金融培训约500人次,服务带动周边小农户约3000户。试点地区农业生产组织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现代化农村流通网络进一步健全,农村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打造成为面向小农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目标值 | 实施周期目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农产品综合服务站数量(个) | 1个 | 1个 | |
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覆盖(万亩次) | 1万亩次 | 1万亩次 | |||
开展农民农技、金融等培训(人次) | 500人次 | 500人次 | |||
质量指标 | 供销社农产品综合服务站正常运行率(%) | ≥90% | ≥90% | ||
时效指标 | 建设任务完成时间 | 2024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服务覆盖范围乡镇数(个) | 3个 | 3个 | |
基本实现站内小农户有资金需求则有金融机构对接 | 有效对接 | 有效对接 | |||
服务带动周边小农户数(户) | 3000户 | 3000户 | |||
环境效益 | 实现农业生产性服务成本有效降低,化肥农药施用量明显减少 | 持续减少 | 持续减少 | ||
可持续影响 | 推动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持续有效运行,对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 中期 | 中期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农民满意度(%) | ≥90%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