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07 09:3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杨源辉生前与配偶龙淡莲共有以杨源辉名义登记的下列两处不动产:
1、位于潮州市西新西一横二号一幢201房,四至:东至空间,南至空间,西至202号房、梯间,北至梯间、空间,建筑面积56.48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列粤房字第3962978的不动产;
2、位于潮州市新洋路银丰花园D3幢203房,四至:东至空间、204号房、梯间,南至梯间、空间,西至空间、202号房,北至空间,建筑面积154.39平方米,《房地产权证》证号列粤房地证第2418229号的不动产。
上述两处不动产为均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份额为龙淡莲个人所有,一半份额为杨源辉遗产。
现继承人杨嘉禹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两处不动产中杨源辉所占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971130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