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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春节期间严查!

发布时间:2024-02-12 20:20:14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临近春节,随着在外工作、学习人员陆续返乡过年,亲朋好友互相走访,聚餐聚会饮酒活动增多,酒驾醉驾风险突出。为防范酒驾醉驾肇事肇祸,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上级部署,在春节前、春节假期、春节后开展三批次集中整治行动,加强路检路查,强化夜间时段、农村地区执法检查,零容忍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提醒广大驾驶人

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切勿心存侥幸、切勿以身犯险、切勿以身试法

亲朋好友也要劝阻酒驾醉驾行为

共同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节日期间

不只严查酒醉驾

潮州反诈骗中心

春节反诈也不停歇

将持续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

进行从严打击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护航潮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重点打击下面从事或参与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

01

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含企业对公账户及单位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电话卡(含物联网卡、流量卡)。

02

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非法架设GOIP设备或固定电话,拨打诈骗引流电话。

03

搭建“水房”、参与“跑分”洗钱或以办贷款、网上兼职、虚拟货币交易、代收款等名义帮助他人转移来源不明资金。

04

非法获取、出售、提供个人信息,出租、出借微信、支付宝、QQ等互联网账号或利用上游犯罪分子传授的话术,以“刷单”“抢红包”“投资指导”“特殊服务”等名义邀请被害人进群或下载涉诈APP。

05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和场所等帮助。

06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协助其收取、运输包含但不限于银行卡、手机卡、U盾、手机等涉诈物品的快递和邮件。

07

登录特定平台为网络犯罪团伙提供转账帮助,或持他人银行卡到银行或ATM存取现金,从而转移涉诈资金。

08

打着“高薪招聘”的幌子,诱骗、恐吓他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或以“刷流水”为名,骗取他人的银行账户和具备支付结算功能的第三方账户。

请广大群众提高防诈意识,主动了解各类电信网络诈骗的手法和模式,坚决杜绝贪利念头和侥幸心理,严防上当受骗。同时,积极检举揭发各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潮州市反诈骗中心将视情予以奖励。

举报电话:96110

来源:平安潮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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