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蔡湘武生前与配偶张燕君共同共有,以蔡湘武名义登记,位于潮州市西新路西一横一号三幢603房,建筑面积71.25平方米,权属证号为:粤房字第1835294号,四至:东至602房;南至空间;西至604房、梯间;北至空间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张燕君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蔡湘武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