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18 16:29: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权利人郑耀华因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潮州市忠节坊11号三幢504房(第五层),证号列:粤(2018)潮州市不动产权第000634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壹本。该房产建筑面积:96.8平方米,四至:东至空间;南至梯间、空间;西至501号房、梯间;北至空间。现郑耀华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并向我局申请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发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办理遗失补发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