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19 20:33:54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为保障全镇春节、元宵节日期间的公共安全,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春节期间,枫溪镇多措并举,切实加大对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和巡查工作。在全镇范围内发出《关于枫溪镇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并通过各村(社区)微信群、村级大喇叭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发出倡议,宣传枫溪镇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政策,倡导群众文明过节。但仍有个别人“顶风作案”违规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近日,池湖派出所查处了1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
2024年2月12日下午,池湖派出所根据掌握线索,在潮汕公路古板头路段一二手车行二楼查处一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现场查获非法存储的各种类烟花爆竹250箱,涉嫌非法储存的违法行为人陈某在现场被一并查获。目前,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250箱已被收缴,违法行为人陈某已被处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安全提示:根据《潮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枫溪镇被列为禁止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区域。任何人不得在枫溪镇区域内售卖、购买、存储、燃放烟花爆竹。凡违反规定的,相关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来源:枫溪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