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的相关规定,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潮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现将临时用地内容向社会公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土地坐落 | 批准面积(公顷) | 用途 | 批准时间 | 批复文号 | 使用期限 |
1 | 广东粤东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 新建粤东城际铁路“一环一射线”潮州东至汕头段项目第二批临时用地 | 磷溪镇埔涵村 | 1.2489 | 材料堆场、临时设备停放场(盾构泥水处理厂) | 2024年2月9日 | 潮自然资管制〔2024〕10号 | 自用地批复核发之日起至2027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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