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27 17:24: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陈秋生因保管不当,遗失坐落位于:浮洋镇乌洋村南厝头堀一横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一本,证书号码列:安集用(1998)字第51211132000341号,土地面积:82平方米;现陈秋生向我中心申请证书遗失作废及办理补发证书手续,如有异议者请在本通告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反映,通告期满无异议,将予以登记发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安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联系电话:0768-5811910
潮州市潮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