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29 10:55:16 来源:潮州信息网
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的阶段性特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刀刃向内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以“十年磨一剑”的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消除党、国家、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成功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新境界,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和反腐败的较量还在激烈进行,并呈现出一些新的阶段性特征。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两个清醒认识”,这一重要判断警醒我们,腐败存量尚未彻底清除、腐败增量仍在发生,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尚未彻底铲除,反腐败斗争远未到大功告成的时候,对腐败的顽固性和危害性决不能低估。
反腐败是同各种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病原体作斗争,这种斗争极其复杂、极其艰难。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清醒认识腐蚀和反腐蚀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腐败现象就不会根除。一是从严峻性来看,腐败问题极易反弹回潮。当前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从查处的案件来看,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依然突出,高压之下还有人蠢蠢欲动、不惜铤而走险。二是从复杂性来看,腐败隐形变异、手段翻新升级,新型腐败、隐性腐败手段不断变异升级,腐败分子费尽心思伪装掩饰腐败行为,模糊权钱交易的本质。三是从艰巨性来看,监督、办案、纠风、治理任务十分繁重,一些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问题屡查屡现、乱象禁而不绝,基层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问题时有发生,啃食群众获得感。四是从长期性来看,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四个不纯”长期存在,社会利益多元化、思想多样化深刻影响到党员、干部的观念和行为,思想防线构筑具有长期性。对此,要充分认识到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既要打好攻坚战、又要打好持久战,不能有“毕其功于一役”的思想。
坚决落实新征程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
在反腐败问题上,党中央态度一以贯之、决心坚如磐石,党的十八大后大刀阔斧、披荆斩棘,党的十九大后一刻不停、坚定稳妥,党的二十大后持续发力、纵深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新征程反腐败斗争总的要求是,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不断拓展反腐败斗争深度广度,对症下药、精准施治、多措并举,让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让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从加强党对反腐败斗争的集中统一领导、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深化改革阻断腐败滋生蔓延、进一步健全反腐败法规制度、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七方面,对持续发力、纵深推进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作出系统部署。
当前反腐败斗争已经进入深水区,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必须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本方针,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实现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增强腐败治理效能,既要围绕权力行使全过程管住人和事,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也要抓住外部环境因素因势利导,压缩腐败滋生蔓延的空间,把不敢腐的震慑力、不能腐的约束力、不想腐的感召力结合起来。一是纵深推进“不敢腐”。“不敢腐”是前提,主要针对极少数人。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盯住“七个有之”问题,把严惩政商勾连的腐败作为攻坚战重中之重,坚决防止利益集团、权势团体向政治领域渗透,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医药和基建工程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惩治“蝇贪蚁腐”,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二是纵深推进“不能腐”。“不能腐”是关键,解决的是腐败机会问题,体现的是刚性制度约束。深化改革阻断腐败滋生蔓延,抓住定政策、作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新兴领域治理机制建设,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加强廉洁风险隐患动态监测,强化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快速处置。三是纵深推进“不想腐”。“不想腐”是根本,解决的是腐败动机问题,体现的是思想教育优势。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强化正反两方面教育,激发共产党员崇高理想追求,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督促领导干部从严管好亲属子女。四是有效贯通“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是纽带,解决的是腐败的综合治理效能问题。探索“三不腐”贯通融合的有效载体,形成办案、治理、监督、教育的完整闭环,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不懈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
有效整合反腐败全链条力量
构建起党全面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格局,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各级党委统筹指挥、纪委监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高效协同、人民群众参与支持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展反腐败斗争积累的一条重要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对整合反腐败全链条力量提出了重要要求。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作为党中央加强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性安排,首要职责是推动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增强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合力,提高对腐败问题的发现、查处、治理能力,形成全党动手一起抓的生动局面,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腐败治理效能。
一是加强党对反腐败斗争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要情况及时向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请示报告,确保党中央牢牢掌握反腐败斗争的领导权、主动权。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推动各级党委切实强化对反腐败斗争全过程领导,坚决支持查办腐败案件,较真碰硬抓好发现问题整改,推动纪委监委更加主动担起责任,有力有效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动各职能部门坚持高效协同,自觉把党中央反腐败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行动。
二是落实党中央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2023-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细化了党的二十大部署的反腐败任务,明确了今后五年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凝聚各方面共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为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提供支撑和保障。要按照《规划》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分工,一年一年把工作安排具体,对《规划》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协调处理、推动解决,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三是推进反腐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坚持依规治党、以法治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进一步健全反腐败法规制度,围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等完善基础性法规制度,健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配套制度;持续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重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一体遵循、一体执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纪检监察工作体系,健全科学严密、系统完备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确保反腐败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四是健全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反腐败协调机制建设,将工作重点由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突破大案要案转变为查办案件和做好“后半篇文章”并重,在贯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推动各职能部门找准在反腐败工作大局中的定位,加强对下指导形成全国“一盘棋”工作格局,充分调动起各方面的积极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承担着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将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加强对反腐败重大问题的研究,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折不扣、雷厉风行、求真务实、敢作善为,为铲除腐败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