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4 21:19:58 来源:潮州信息网
安全你我他
本月起,应急管理部印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正式施行。
《规定》明确了事故发生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范围,对人员“上一年年收入”做出明确的规定,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事故做出明确的界定。
对罚款的适用,区分不同的情形作出处罚机构、金额的规定。
比如,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应急管理部门、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规定》还对相应的罚款金额进行了明确,针对不同情形,明确了裁量基准。
对此本周广东应急广播《安全你我他》节目,邀请广东省法学会应急管理法治研究会会长宋儒亮解读,《规定》的实施,将如何促进企业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
来源:广东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