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7 09:57: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以李俊海名义登记的,坐落于潮州市南较路农盛大厦2号楼502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列:粤房字第1862757号,建筑面积79.52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501号房、梯间;南至空间;西至503号房;北至空间的不动产,为李俊海、李燕銮的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一半为被继承人李俊海的遗产,另一半为李燕銮个人所有。
现继承人李彦权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父亲李俊海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