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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9 16:17: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问:购买二手房后,住所原登记人员户口不迁走,怎么办?
答: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转让的,住所原登记人员应迁出户口,原户主如拒不迁出或者不具备迁移条件的,可将原登记人员的户口迁至设立的集体户或迁至公安机关指定的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