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吴文思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环城北路6号五幢三层301号房,权属证书号码列:粤房字第1859746号,建筑面积73.42平方米,四至:东至空间;南至空间;西至陈宅、梯间;北至梯间、空间的不动产。原为吴文思、郑妙琴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
现继承人郑妙琴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丈夫吴文思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