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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安区2024年下半年征兵工作政策

发布时间:2024-07-12 21:06:45 来源:潮州信息网

潮安区2024年下半年征兵工作政策

一、报名应征须知

男兵应征报名时间:下半年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18时。

女兵应征报名时间:下半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18时。

报名方式:全国征兵网

(https://www.gfbzb.gov.cn/)也可联系户籍所在地征兵办进行现场报名

男兵征集对象及年龄: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2000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1998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女兵征集对象及年龄: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1998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征集条件: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政策法规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查询。(https://www.gfbzb.gov.cn/)二、应征入伍基本程序

主要有网上报名、初考初检、体检政考、役前教育、预定新兵和批准入伍6个步骤。在全国征兵网报名成功后,区、镇两级征兵办会按时间节点组织相关流程。

温馨提示:

1.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2.请潮安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外大学毕业生,在全国征兵网报名时,“应征地”请选择户籍所在地,回潮安应征入伍。三、参军入伍的优惠政策

一是津贴。义务兵服现役期间,第一年列兵每月领取津贴1130元,第二年上等兵每月领取津贴1230元,2年可领到28320元。在艰苦边远和高原地区服役的还有额外的地区补贴。

二是家庭优待金。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目前,我区优待金标准为每年11098元。

三是一次性经济补助。是指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发放的经济补助。目前,我区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为25000元。

四是一次性退役金。义务兵和不满12年的军士退役后,由国家发放一次性退役金,标准为每年4500元,义务兵服役2年,共发放9000元。

五是退伍复员费。义务兵退伍,享受部队发放的基本复员费、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职业年金等。总计约60000元,在高原及艰苦地区服役更高,保险在退役后接到地方账户。军龄越长,退伍复员费越高。

六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七是《关于做好我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粤民规字〔2017〕1号)规定:义务兵服役期间个人获得荣誉称号、立功或者优秀士兵的,其家庭在享受当年优待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下列比例增发一次优待金:

(1)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当年优待金的200%;(2)获得军队战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当年优待金的150%;(3)立一等功的,增发当年优待金的100%;(4)立二等功的,增发当年优待金的60%;(5)立三等功的,增发当年优待金的30%;(6)获得优秀士兵的,增发当年优待金的15%。

年内多次获得荣誉称号、立功或者优秀士兵(“四有”军人)的义务兵,按其当年所获的最高等级奖励的一次性增发优待金比例,增发一次优待金。对到新疆、西藏等军队确定的高原、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其家庭优待金按照不低于普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当年发放标准的2倍以上发放。

四、大学生入伍的优惠政策

一是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从2019年起,潮州市对从本市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含大学新生)一次性奖励金调整增加为:大学在校生或大学新生5000元,大专毕业生7000元,大学本科毕业生8000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0000元。

二是学费资助。国家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学生,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三是“四优先”政策。大学毕业生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的“四优先”政策。简单地说,就是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合格一个入伍一个。

四是学籍保留。应征入伍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五是专升本。国家放宽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大学生士兵升学条件限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六是研究生升学。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七是复学转专业。除定向生、委培生外,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按学校有关规定在当年开放转专业的专业和人数范围内,不受专业门槛、成绩、学科限制,优先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八是公务员招录。广东省将全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公务员工作纳入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每年全省至少安排400名指标,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统筹安排职位,重点向基层一线单位倾斜。

九是事业单位招聘。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可报考免笔试岗位,不受岗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年限、户籍等条件的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2021年开始,我市各县(区)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每年拿出管理岗位10%的事业编招聘指标,专项招聘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

十是国有企业单位定向招聘。每年国有企业在新招聘职工时,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全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

十一是就业服务。国家教育部在“24356”校园招聘服务活动中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畅通求职就业渠道。

十二是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军士服役满12年的;

(2)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8级残疾等级的;

(4)烈士子女。

备注:如征兵政策有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五、联系方式

潮安区征兵办:0768-5812331

枫溪镇征兵办:0768-2972261

庵埠镇征兵办:0768-6622005

彩塘镇征兵办:15336404665

东凤镇征兵办:0768-6588822

金石镇征兵办:0768-6557116

沙溪镇征兵办:0768-6192119

龙湖镇征兵办:18938817003

浮洋镇征兵办:0768-6816015

江东镇征兵办:0768-6691362

登塘镇征兵办:0768-6824048

凤塘镇征兵办:0768-6856801

归湖镇征兵办:17308682645

凤凰镇征兵办:0768-6785839

古巷镇征兵办:0768-6832600

文祠镇征兵办:0768-6741333

赤凤镇征兵办:0768-6772573

万峰林场征兵办:0768-6763111

潮安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宣

2024年7月9日

来源:潮安区人民武装部、潮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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