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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方便,更要安全!“三合一”场所要牢记这些才能防患于末“燃”!

发布时间:2025-03-08 20:43: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很多人都听说过

“三合一”场所这个名词

都说这种场所

隐患多,易发生火灾

可这到底是什么???

我们生活中常见吗???

别急!

也许您身边就有哦~

01什么是“三合一”场所?

“三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该同一建筑空间可以是一独立建筑或一建筑中的一部分,且住宿与其他使用功能之间未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

大家路边常见的:楼下吃饭,楼上睡觉的小餐馆或者是外边屋子加工衣服,里面屋子吃饭睡觉的小工厂;特别是快递公司的投递点,把私人住宅改建为仓库、商铺等,这些都是典型的“三合一”场合。

02“三合一”场所火灾危险性大

“三合一”省钱省时又省力?

您可千万别这样想!

省了这些,增了危险!

01容易形成大面积燃烧:

“三合一”场所为节约成本,使用的建筑材料低劣,耐火等级较低,加之这些场所通常可燃物较多,住宿与非住宿区缺乏有效的防火隔离,一旦发生火灾,很容易蔓延扩大。

02空间混乱,疏散困难:

“三合一”场所大多为单层或多层房屋,面积狭小,生产经营通常在底层,住宿则设在上层,有的甚至直接是在生产经营场所的阁楼上,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没有有效隔离,疏散设施基本没有,空间狭小,一旦发生火灾,人员惊慌、拥挤,极易发生事故。

03烟雾难以扩散,影响施救:

通常这些场所可燃物较多,空气流通不畅,一旦发生火灾,放烟量大,排烟面积不足,通常会导致烟雾难以散去,燃烧产生大量有毒气体不但影响正常呼吸,吸入一定量后,甚至会造成行动能力丧失,难以逃生。

消防部门提醒

“三合一”场所带来的

消防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各位经营者们

一定要加强隐患排查

做到防患于未“燃”

↓↓↓

不要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 经营等场所或建筑中设置住宿场所。

存在“三合一”现象的场所,应釆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小时的楼板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当墙上确需开门时,采用常闭式乙级防火门。

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场所内的疏散门应釆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并应确保在火灾时易于从内部打开。场所内要保持通道畅通,严禁占用、堵塞、锁闭安全出口,严禁违规设置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

“三合一”场所除厨房外不应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和烟花爆竹、油漆、汽油等易燃可燃物品。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的厨房应釆取防火分隔措施。厨房内应定期清理油烟管道,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严禁违规“气改油”,严禁使用醇基燃料。

场所内所有的电气线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负荷要求,不应私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等,并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建筑物的吊顶、墙面等装修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室外广告牌、遮阳棚等应釆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制作,且不应影响房间内釆光、排风、辅助疏散设施的使用。

在疏散走道、住宿部分、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房间、疏散楼梯的顶部应使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场所内应配置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设备,并保持完好有效。

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和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入楼入户。

来源:广东消防 河源消防 潮州消防全媒体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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