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蕾) 为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市不断加大低保工作力度,扩大和调整低保覆盖面及标准,有效缓解了低收入人群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据悉,截至去年底全市22195户达50195人被纳入低保范围,占全市人口2%,月保障金超过300万元。
经市政府同意,去年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95元提高到220元,降低了低保“门槛”,每月人均收入低于220元的家庭即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为使低保群众不因物价上涨而影响生活,从去年8月份起,我市对城镇低保家庭实行为期半年、每人每月15元的临时补贴;10月份起再增加为期三个月、每月每人补助金10元的补助。同时,把全市2150名尚未纳入低保范围的农村人均年纯收入低于1200元的困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据悉,目前被列入我市低保的城镇人员平均每人每月补助达到116.5元,农村平均每人每月达44.25元,分别超过省要求的城镇人月均80元和农村人月均40元的低保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