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将大会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等
据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11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将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主席团常务主席吴邦国主持会议。
3月5日至8日,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根据代表们的意见,对政府工作报告认真进行了修改,共修改32处,其中比较重要的修改有12处。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石秀诗向会议作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朱志刚向会议作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这两个审查结果报告。
3月8日,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一致同意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办法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主席团常务主席习近平、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