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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筹资标准将提高 今年我市人均标准增至100元,农民无须再掏腰包

     
   本报讯 (记者 杨蕾) 为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更好地解决农民群众看病就医难题,我市决定将“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至100元。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有关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这次筹资比例为:省财政对我市的补助标准由原来每人35元提高至61元;市县财政补助标准由原来每人15元提高至25元;中央财政对我市补助标准由原来每人2元提高至4元;农民筹资标准不变,仍保持为10元。这次筹资标准上调,将进一步提高我市参合农民的住院补偿标准。
   副市长刘波在收看收听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对我市如何做好今年“新农合”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她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从农村实际出发,切实做好“新农合”工作;财政部门要尽快提出方案,追加预算,确保财政补助资金按时到位。在筹资标准大幅提高后,各县区要根据医疗费用和住院率等基本数据,重新调整补偿方案,努力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要规范“新农合”基金管理,加强基金使用的审核和监管,确保基金安全;要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降低医疗费用,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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