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卓丽荣 实习生 张榕) 7月28日至3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各县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锦成带领下,采取听、议、研方式,先后走访并听取了各县、区及有关镇人大贯彻执行《选举法》情况的汇报,并与有关部门和部分市、县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
据了解,自《选举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地能够结合换届选举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在选民登记、选区划分、提出和确定候选人、组织选举以及代表的监督等工作上严格依法办事。对此,检查组表示肯定。
检查组要求,全市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选举法》宣传力度,使选举法律法规家喻户晓;要加强对选举骨干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和政策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感;要积极稳妥地探索和改进选区划分方法,依法合理划分选区,杜绝选区划分畸多畸少现象。
要进一步改进选民登记方式,充分调动选举工作人员和选民的积极性,做到不错、不重、不漏;要认真贯彻落实好选举法关于介绍代表候选人的规定,进一步改进候选人介绍方式;选举委员会要尽量安排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要规范委托投票手续,依法控制委托投票;要合理使用流动票箱,严格管理,避免出现违法现象;要严肃查处选举中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马锦成就更好贯彻执行《选举法》提出要求:要高度确保选民登记的全面性、准确性,尽量避免重登漏登;恰当掌握城镇和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比例;认真掌握代表结构比例,把好代表“入口关”;尽量避免各级人大代表相互交叉以及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的交叉;依法、严密组织好投票选举,加强流动票箱的管理;认真防范和处理破坏选举的行为;逐步建立正常的代表退出机制;加大选民和原选举单位对代表的监督;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差额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