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周《潮州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中,海关部门提醒市民,购买走私商品是违法行为,如果直接向走私人收购的走私物品涉税超过5万元,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节目中,听众陈先生就无意购买走私进口商品的问题进行咨询。听众陈先生:现在社会上有一些进口商品,但来历不明,不知道是合法进口还是走私的,如果买的是走私的,我违法么?如果违法,会怎么处理? 潮州海关缉私分局局长 潮州海关第一副关长陈为全:是在市场流通领域购买走私货物物品,不是直接向走私的人购买这个情形是违反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应该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处理。海关部门指出,如果直接向走私人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或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物品,涉税超过5万元,要根据《刑法》以走私罪论处,追究刑事责任。涉税数额达不到起刑点的,属于走私行为,要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规定进行处罚。针对市场上出现的红油,海关部门指出,红油是香港工厂、船舶自用添加红色染色剂的免税柴油,不用于国际贸易,只限于香港区域内使用,在国内流通的红油都是走私的,市民不可以储存、使用、运输红油,如果发现市面上有红油流通,应该拨打24小时热线电话2361966向海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