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随同市有关部门对石油气充装站进行检查时了解到:经过段时间的整治,目前我市民用液化石油气瓶合格率已超过九成,比整治初期提高了近一倍。在湘桥区意溪镇一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记者发现,对每个送来充装的气瓶,气站工作人员都严格把关,仔细查看气瓶的检测日期、生产日期和气瓶表面的锈蚀情况,并逐一进行分类。气站工作人员:这一个是2003年11月份出厂的,4年检测一次已经过了工作期,所以我们不给予罐装,等待送检后(没问题)我们才给它充装。(最后一段)这个气瓶是表面严重腐蚀,加上生产日期完全模糊,根据国家规定,这种气瓶是属于报废气瓶行列,严禁充装,马上把这个瓶挑掉,报废。据了解,目前全市登记使用的液化石油气气瓶有110万只,其中民用的约80万只,基本上由60个充装站点负责充装。在充装过程中,大多数站点都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气瓶的安全使用、维护工作,对超过使用年限和经检验不合格的气瓶进行报废处理,避免重新流入市场使用。但是,也有少部分充装站点存在违规经营现象,仅自今年六月份以来,市质监部门就查处了十多宗违规行为。市质监局副局长 林锐炎:充装站的违规现象主要还是一个没有进行充装前的检查,再一个是(由于)利益的竞争,所以来者不拒,有过期瓶照样充装。市质监部门提醒市民,液化石油气瓶的使用期限为十五年,每四年必须检测一次,气瓶的生产时间、检测时间在瓶身上都有明确标示。市质监局副局长 林锐炎:请广大用户注意气瓶的安全,在购气时注意检查气瓶是否在安全有效期内,如果发现有过期的应更换或者是及时送检。质监部门将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一经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