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食品站没收猪肉遭档主质疑

  7日上午,凤塘镇书图村经营猪肉摊档的潘大姐给我们打来电话,说她肉档上的猪肉被人给“抢”了。抢钱抢摩托的事听多了,抢猪肉可是头一遭听说。

档主  潘大姐:来了猪肉在砧上翻来翻去,我在那边站,他看了又看,问猪肉在哪里拿,我说盖了印,你们自己看,盖了印是潮安县凤塘检测的印,他说你怎么不去沙溪拿

看来,潘大姐是夸大其辞了,她的猪肉应该是被人没收了。不过,潘大姐是一头雾水,因为没收她猪肉的人二话没说就走人了。而她的猪肉也是从正规渠道批发而来。

档主  潘大姐:我们是正经的,不怕检查,他说不要,拿走,就上车走了,全部没收,被拿了二十几斤。

潘大姐估计,前来没收猪肉的可能是凤塘镇食品站的工作人员。潘大姐说,她的猪肉是在凤塘镇玉窖屠宰分站拿的,玉窖屠宰分站是合法的屠宰点,猪肉上也盖有有关部门的印章,她想不出食品站为什么要没收她的猪肉。

随后,我们来到凤塘镇食品站。一了解,猪肉真的是他们没收的。

凤塘镇食品站有关负责人:早上检查是凤塘镇生猪办公室管理组去检查,检查出(潘大姐卖的)生猪肉不属于洪巷(屠宰站)的,一般是警告,警告无效才没收

这位负责人说,潘大姐卖的猪肉被没收,是因为违反“三就地原则”的规定。

凤塘镇食品站有关负责人:凤塘生猪管理有“三就地原则”,不跨过(村的)范围,否则市场就混乱25'03"“三就地”就是在哪里销售,在那里取肉,在那里屠宰,没收的理由是玉窖的猪肉到了书图

这位负责人说,潘大姐应该到她所在的书图村屠宰分站批发猪肉,但是几个月前,该村的屠宰分站已经取消,食品站也已经口头通知书图村的猪肉档主,应该转到洪巷屠宰点批发猪肉,但是,潘大姐没有这么做,违反了规定。

可潘大姐告诉我们,她之所以去别的屠宰分站批发猪肉,是因为洪巷屠宰分站这几天没有屠宰生猪。对此,这位负责人是这样答复的。

凤塘镇食品站有关负责人:如果洪巷拿不到猪肉,这个屠宰点的负责人要负责任,他们(潘大姐)以后遇到这种情况的话,(洪巷屠宰分站)就要向她解释,一定要拿猪肉给她卖/如果不供应,就是他的责任,也可以投诉,投诉后我们马上去处理

为规范生猪肉食市场,实行了“三就地”原则,初衷也是好的。但是,指定的屠宰分站没有生猪卖,档主到别的合法屠宰分站批发猪肉,有什么错呢?难道叫他们的肉档别开了?再者,指定的屠宰点没有生猪卖,食品站本身也有责任,怎能没收了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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