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翁某很快便招认了他假冒警察做案三宗,抢得摩托车两辆的罪行。那么,他是怎么想到假充警察来作案的呢?犯罪嫌疑人翁某升,38岁,潮安县磷溪镇人。曾经因故意伤人罪被判无期徒刑,经减刑去年11月份被释放。可是出狱后,他却不知悔改,很快又重走犯罪道路。犯罪嫌疑人 翁某升:日子无法过,要去进工厂,人家说得你一无所长,无法进,又说得你一无是处,你要怎么去混口饭吃,没办法,现在物价又高,工厂每月才4、5百元,进去后要怎么过进厂打工太苦,翁某于是想到了抢劫,因为怕同伙多了容易出事,所以决定单干。可是一个人作案人单势薄,如何是好呢?翁某升想到了假冒警察。犯罪嫌疑人翁某升:警察平时也老是出来拦人家的车,拦后便拖走了,穿着一身借来的假警服,翁某做起案来果然格外地顺利,根本没遇到任何抵抗。犯罪嫌疑人翁某升:(你这样觉得非常容易得手么?)对抢来的摩托车,翁某以每辆600元的价格卖给了汕头市澄海区一名叫“老鲁”的男子。不过,冒牌货就是冒牌货,每次作案翁某心里都格外紧张。据他交代:在第三次抢得摩托车后,他便驾车夺路狂奔,结果在中津路口发生了车祸。由于担心被抓,他慌不择路弃车逃下路旁的田地,结果弄得浑身都是泥巴,后来把一身警服脱掉扔进山沟里,只穿着短裤走到公路边,谎称自己遭遇抢劫,骗得一名大货车司机的同情,免费把他送到饶平。可是他一点也没想到,警方会这么快便逮到他,现在,他连肠子都悔青了。多行不义必自毙,等待翁某的,只有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