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被拖欠的事,我们节目曾经报道过不少,不过,工资缩水的事,也够人烦的,这两天,从湖北到
潮州打工的阿强就遇到这郁闷事。7月22日,经朋友介绍,阿强以陶瓷成型管工的身份,到潮安县凤塘镇一陶瓷厂试用,并与厂方有了口头协议。阿强:(老板说)试用期一个月到两个月,如果做得好,第二月两千五,第一个月就两千。口头上这么说,我们在这里到哪个厂,一般都是小厂,都没有签合同。不过,本月8日下午,阿强却收到了厂方的口头辞退通知,以及工资结算单,而一看这工资数额,阿强傻了眼。阿强:按照约定应该是五千多一点,有71天工资,现在他付给我的是三千五,少了一千多块钱。两个多月的工作,阿强并没有领到原先老板所说的工钱。阿强于是打电话找老板,但得到的说法,他根本摸不着头脑。阿强:他就说质量没管好,说我把他的工人(成型工)惯坏了。阿强说,自己平时起早贪黑,尽力做好本职工作,到头来好话没听到一句,工资还缩了水,而且自己也被耽误了。阿强:他就说试用期两个月,我说你在狡辩,试用期两个月,但为什么还留多我11天。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陶瓷厂老板,得到阿强被辞退以及工资缩水的原因。陶瓷厂老板:质量不过关,越管,里面的工人越乱。使工人从之前勤快变得懒惰了。陶瓷厂老板说,他也想就阿强的工资问题与阿强做进一步协商,但一直见不到阿强。陶瓷厂老板:办公人员算工资给他,我不大清楚,他打电话要过来,但一直没来,他打电话那么说,我跟他说过来,他没去吗?没。陶瓷厂老板最后也强调,试用期并不是阿强所说的两个月,而且这工资的多与少,本身也没什么凭据。陶瓷厂老板:试用期我跟他说两三个月。都是口头上说,他也没跟我签合同,什么都没有,这没法怎么算。按理说,这劳动合同应该由用人单位提供,并与应聘员工协商后共同签订的。可时下的用人单位却喜欢上口头协议了。在这里,我们还是要提醒大家,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应聘员工,工作嘛,双方一开始就得签订合同,出了问题才有据可依,否则有一方就只能吃哑巴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