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捡到失物依法应还 哄抢行为已属违法

看到这里,我想到了小孩子常有的一句话,叫做“地上捡到宝,谁都别想讨”。但,那是小孩子的戏言,咱大人可千万别当真。像这样哄抢豆粕的行为,弄不好可会吃官司的。

日常生活中,捡到别人的遗失物时,你会怎样处理呢?来看记者的街头采访。

市民:如果我在路上看到有东西掉的话我肯定不会要,我走开就可以了,不管它。

市民:按我想捡到东西的情况下应该交给那个部门就交给那个部门,最不行就交到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处理。

市民:交给公安部门最直接了。

而对于哄抢豆粕的事件,市民又有怎样的看法?

市民:每个人的想法不一样,这个不好去评价/这个只能受到道德的谴责。

市民:这个属于个人的品德和社会道德的问题了。

那么,刚才所报道的哄抢豆粕的行为,难道只是市民们认为的道德层面问题吗?来听听法律界人士怎么说。

高律师指出,我国《物权法》有明确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否则,极有可能构成违法甚至犯罪。

律师 高旷怡:如果失主知道是你(捡到),你拒不交还,情节严重的,到达一定的数量,也可能构成侵占罪。

而对于哄抢豆粕的事件,高律师指出,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律师 高旷怡:应该说哄抢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如果情节轻微的只会受到治安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可能会构成犯罪,具体的可能会构成抢劫,抢夺这些相关的罪。

高律师指出,目前这些人最好是将所哄抢的物品交还失主,以免一错再错。

听了高律师的解释,我想很多人应该明白了,并不是大马路上的东西就是捡得的,不要一不小心便宜没占到,反而受到法律的制裁,到时想要后悔,那可就晚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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