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这类产品还真不少。在知名品牌产品的名字、外包装上做文章,打马虎眼,说白了就是“傍名牌”,打擦边球。而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市民都有过看走眼、被忽悠的经历。市民:买过营养快线,不是娃哈哈的牌,是一个不知名的牌子,买一送一,而且外表都很象。市民:舒肤佳它改成舒肽佳,包装、图案都是一模一样的。市民:一些药品“九九九”牌,它改成“六六六”,但都看不出来。市民:有很多品牌改变英文字母,改变(地?)时间前面或后面一个字母,错觉上看了很相似,引导人错误购买。市民:有些食品不敢吃,象鸡翅我买过两次,不记得什么牌,打开以后鸡毛还在上边。市民:基本仿一样,我在小超市,不是大商场常买到这种东西,回家拆了才知道不一样。对这些“傍名牌”商品的质量,许多市民都打了个大问号,并表示,除非看走眼,否则不会轻易购买这类产品。市民:这样为了仿冒名牌,销量更好,质量应该没保证。市民:这些东西很难去相信,如果你是真真正正一个牌子,你无须去搭别人的品牌,可以用自己的牌子经营。市民:从消费者的权益,我觉得它有点欺骗消费者的心理。市民认为,应该从商标申请、商品包装等方面层层把关,从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加强监管。市民:有一些虽然是仿冒的,它仿冒了其它一些合法企业的商标,但却得到合法的注册,13'05应该在允许注册商标前先去调查,不要(查到)只是简单地罚款了事。市民:超市经营者为了自己谋暴利,市民花钱买了冤枉东西,如果监管严格就不会发生这类事,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市民:自觉抵制,有些人就是没有这种观念,不要去贪小便宜,买一些仿冒品。对于这种怪象,记者咨询了工商部门。据介绍,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属于违法行为。超市如果违法经营,可处以没收、罚款、停止营业等行政处罚,达到一定的追诉标准的,还将负刑事责任。在这里劝劝某些厂商、超市,别为了一时之利得不偿失,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时睁大眼睛,别让“傍名牌”货给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