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3月24日报道 3月22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命的31位厅级干部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测试。“考试”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铁代生主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对提请省人大常委会集中任命的省政府秘书长、厅(局)长、委员会主任等政府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进行任前法律知识测验。测验成绩及格以上的,才可以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和任命。
参加此次法律知识测试的拟任干部共31人,其中省人大常委会5人,省政府组成部门24人,法院、检察院共2人。“主考官”铁代生表示,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实施。举行拟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验,就是为了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法律,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保证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本文来源:东方今报 作者:王秋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