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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民拍下不文明交通行为可奖2800元

  本报讯(记者/夏小荔通讯员/贾洪生)昨日,记者从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佛山市“我给不文明交通行为留个影”摄影大赛于近日举行。

  据了解,活动由佛山市文明办、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佛山市摄影家协会等单位主办。征稿内容为征稿期内全市各道路上抓拍的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图片。拍摄器材可包括菲林机、数码机、手机。其中数码格式要求为jpg,分辨率不少于800×600像素。其中,设一等奖两名,每名奖金2800元和证书。征稿及截稿日期为2008年7月19日至2008年8月20日止(以收到稿件为准)。颁奖仪式初定于2008年9月8日举行。入围摄影作品展览初定于2008年9月8日到12日,在市图书馆展厅进行公开展览。(本文来源:南方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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