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11-20 11:46: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关于确定我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各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保护单位:
为有效地保护和传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5号)精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各县(区)文化局上报的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材料,组织市级专家认真评审,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席会同意,确定下列人员为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项目名称 | 传承人姓名 |
潮剧 | 邱楚霞、 |
潮绣 | 孙庆先、康惠芳、 |
潮州花灯 | 刘耀生、 |
潮州大吴泥塑 | 吴闻鑫、吴汉松、 |
饶平布马舞 | 黄耀好、 |
潮州鲤鱼舞 | 石应瑞、 |
潮州剪纸 | 张湘明、 |
潮州音乐 | 李泽英、 |
潮州菜烹饪技艺 | 方树光、刘宗桂、 |
潮州彩瓷 | 谢金英、叶竹青、蔡禧平、 |
潮州嵌瓷(镶嵌) | 卢芝高、 |
潮州麦秆剪贴画 | 方志伟、林利飞、 |
浮洋方潮盛铜锣制作技艺 | 方绍鹏、方绍金、 |
潮州抽纱刺绣技艺 | 何可春、蔡赛花、 |
枫溪手拉朱泥壶制作技艺 | 章燕明、吴瑞深、谢华、 |
枫溪瓷烧制技艺 | 吴为明、 |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