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11-20 11:46: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关于确定我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各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保护单位:
为有效地保护和传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5号)精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各县(区)文化局上报的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材料,组织市级专家认真评审,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席会同意,确定下列人员为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项目名称  | 传承人姓名  | 
潮剧  | 邱楚霞、  | 
潮绣  | 孙庆先、康惠芳、  | 
潮州花灯  | 刘耀生、  | 
潮州大吴泥塑  | 吴闻鑫、吴汉松、  | 
饶平布马舞  | 黄耀好、  | 
潮州鲤鱼舞  | 石应瑞、  | 
潮州剪纸  | 张湘明、  | 
潮州音乐  | 李泽英、  | 
潮州菜烹饪技艺  | 方树光、刘宗桂、  | 
潮州彩瓷  | 谢金英、叶竹青、蔡禧平、  | 
潮州嵌瓷(镶嵌)  | 卢芝高、  | 
潮州麦秆剪贴画  | 方志伟、林利飞、  | 
浮洋方潮盛铜锣制作技艺  | 方绍鹏、方绍金、  | 
潮州抽纱刺绣技艺  | 何可春、蔡赛花、  | 
枫溪手拉朱泥壶制作技艺  | 章燕明、吴瑞深、谢华、  | 
枫溪瓷烧制技艺  | 吴为明、  |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