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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我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1-20 11:46: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关于确定我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各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保护单位:

为有效地保护和传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5号)精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各县(区)文化局上报的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材料,组织市级专家认真评审,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席会同意,确定下列人员为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项目名称

传承人姓名

潮剧

邱楚霞、

潮绣

孙庆先、康惠芳

潮州花灯

刘耀生、

潮州大吴泥塑

吴闻鑫、吴汉松、

饶平布马舞

黄耀好、

潮州鲤鱼舞

石应瑞、

潮州剪纸

张湘明、

潮州音乐

李泽英、

潮州菜烹饪技艺

方树光、刘宗桂、

潮州彩瓷

谢金英、叶竹青、蔡禧平、

潮州嵌瓷(镶嵌)

卢芝高、

潮州麦秆剪贴画

方志伟、林利飞、

浮洋方潮盛铜锣制作技艺

方绍鹏、方绍金、

潮州抽纱刺绣技艺

何可春、蔡赛花、

枫溪手拉朱泥壶制作技艺

章燕明、吴瑞深、谢华、

枫溪瓷烧制技艺

吴为明、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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