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18 10:55:16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上海黄金交易所关于调整营改增专用发票费用项目名称的通知
上海黄金交易所第三代交易系统第二期系统版本(简称GEMS-2)已经按计划在5月2日正式上线,交易所多个业务部门调整了部分费用项目。针对上述变化,财务部对营改增专用发票项目名称进行同步调整,更新后的开票费用项目明细请详见附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费用项目名称列表》。
特此通知。
上海黄金交易所财务部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相关附件: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费用项目名称列表
费用名称 |
1.交易手续费 |
2.仓储费 |
3.超期费 |
4.运保费 |
5.交割费 |
6.质押登记费 |
7.租借登记费 |
8.充抵手续费 |
9.黄金ETF过户费 |
10.过户费 |
11.出入库费 |
12.实物搬运费 |
13.保管库保管费 |
14.出金手续费 |
15.会员年会费 |
16.席位使用费 |
17.会员资格转让费 |
18.可提供标准金锭或银锭企业年度管理费 |
19.可提供标准金锭或银锭企业认定费 |
20.黄金ETF交易经手费 |
21.申购/赎回登记结算费 |
22.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