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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潮州市水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4-18 00:32: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3日至10月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水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12月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2018年12月以来,市水务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把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最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全盘认领, 2018年12月5日,局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确定巡察整改总体步骤和初步工作方案,成立市水务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责任分工。

二是压实责任,周密部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巡察反馈指出的7个方面25个问题梳理细化为36项具体内容,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并相应制订80条工作措施,形成正式方案和整改工作清单。2018年12月19日召开全系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要求各级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压实工作责任,坚持立行立改,落实台账制和销号制。

三是强化督促,扎实推进。我局认真落实周报告、限时办结、整改督查等制度,做到真整改、不反弹。从年底到春节前,局主要领导和各班子成员分别到各基层单位进行指导督促,全面跟进、强力推进整改工作。先后召开2次党组会、1次机关全体干部会、1次专题会持续推进整改落实。

四是及时总结,边整边改。加强与市委巡察办、第四巡察组、派驻纪检组的沟通,及时汇报整改工作进展。局党组结合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班子及班子成员对巡察反馈意见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和对照检查,明确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截止目前,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7个方面25个问题36项具体内容已有33项完成整改任务,其余3项正在抓紧整改中。共出台制度、方案、通知14项,为各项工作规范化、内部管理制度化提供支撑。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清单,查找风险点32个,制订相应防控措施68项,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细化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措施。

(一)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重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方面

1.针对开展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工作不全面问题:局党组从2018年12月以来,结合民主生活会前学习,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下属各单位也结合近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

2.针对党组会议定位不准,决策事项泛化问题:局党组再次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党组决策事项,修订完善事项清单,厘清党组会、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各层次会议。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制度,严肃议事规则,认真规范做好记录。

3.针对关于对扶贫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明确把扶贫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事项,建立制度,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扶贫工作,每年听取1次扶贫工作情况汇报,同时加强对口扶贫项目的监督。

4.针对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力度不够问题:自2018年6月份以来,局党组每月至少1次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带队到下属单位加强指导,工作台账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按照六个方面进行归集,做到一线索一档案。

5.针对部分领域工作较为滞后问题:重新制订《潮州市水务局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建立重大工作督办机制,促进重要工作落实落地。对2011年以来审批的水土保持项目逐宗梳理形成清单,全面补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水资源费已在2017年全面足额征收,今后将按规定及时足额收取。针对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滞后问题,加强对相关县区的督促检查,目前工程进展顺利。我局已向市政府报告,建议按照《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组织新一轮招投标,同时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工作监管的通知》,提高河砂监管的科学管理水平。

(ニ)关于党的建设不够有力,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针对十九大精神学习较为表面问题:结合实际制订《市水务局党员领导领学带学督学实施方案》,促进各级领导在政治理论学习、创建学习党组织重点表率作用。局中心组带头坚持落实学习制度,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对十九大精神进行再学习、再领悟。大力推广“学习强国”平台应用,全系统党员学习热情高涨,取得明显成效。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力度和广度,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强化正面宣传和思想武装。结合水利行业实际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通知》,明确将抓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落实“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促进意识形态责任制有效落实。

3.针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局党组加强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带头落实党内各项组织制度,结合近段时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为党员讲党课,各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4.针对执行组织程序不够规范问题:举办党建知识培训班,对基层组织工作进行全面系统培训,切实提高各级党组织党建规范化水平。严格党员管理,认真测算党费,足额收缴党费。

(三)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够,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方面

结合实际制订《关于加强市直水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并稳步推进。

1.针对水利系统队伍建设较为乏力问题:已申报2019年公务员招录计划,向市人才储备中心申请招聘计划。继续选派业务骨干到省厅跟岗学习,举办基层党建、农村供水、水行政执法、财务管理等多个培训班,切实提高队伍专业能力。在机构改革完成后,逐步配齐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加强内部岗位流动,鼓励年轻干部积极担当。

2.针对执行人事制度不够严格,存在增设机构照顾关系嫌疑问题:已全面执行任职回避制度,下属相关单位已对驻潮办公地点进行整合并精简驻潮办工作人员。

3.针对人员选拔任用不够严肃规范问题:局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的学习,今后在干部提任中严格审查把关,认真落实干部档案“凡提必审”规定。

(四)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下属单位执纪意识淡薄方面

我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意见》,强调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线落实“一岗双责”,同时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学习督导、干部监督教育、财务监管、作风建设等工作,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

1.针对履行主体责任力度不足问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结合巡察发现的问题,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清单。

2、针对机关纪委监管问责出现缺失问题:制订《潮州市水务局机关纪委工作规则》,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每季度组织1次学习,定期研究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执纪监督工作。

3.针对内审工作走过场问题:明确将加强财务监管作为领导落实“一岗双责”的内容,强化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管,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审批制度,下属事业单位“一把手”不再直接审批财务。

(五)关于“三公经费”管理不严,下属单位四风问题频发方面

我局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水务系统“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制度,今后将作为每次督查工作重点。

1.针对向下属单位摊派费用问题:吸取教训,以后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2.针对办公用房清理流于形式问题:下属相关单位已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3.针对下属单位大额购买茶叶问题突出问题: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的相关文件,下属单位完善公务接待制度,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厉行节约,坚决刹住奢靡之风。今后每年在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针对“三公经费”开支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针对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不严格问题:认真执行《潮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严控三公经费,做好公务接待活动登记,控制公务接待范围,规范陪同人员人数,无公函不予接待。

5.针对下属单位变相购买公车问题:相关下属单位已在2016年解除车辆租赁协议,今后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六)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滥发乱发补贴现象突出方面

制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严肃津补贴发放工作,今后将加强检查督促,确保规范发放。

1.针对违规发放或领取补贴问题: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文件的学习,开展发放津补贴自查自纠工作,涉及款项已全面清退。局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对相关人员加强教育,进一步提高纪律意识。

2、针对巧立名目乱发乱补问题:取消不符合规定的补贴项目,对违规领取的补贴已全面清退,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下属凤凰水电厂已停发不规范补贴,下一步将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对各补贴项目进行规范。

3、针对超范围超标准领取津贴奖金问题:下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已组织对2017年超标准发放的绩效工资进行清退,同时加强对绩效工资相关政策的学习,认真制订2019年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并报市人社部门审批。

(七)关于财务管理、工程建设廉政风险点多方面

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和市财政局有关文件,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水务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利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财经制度、政府采购工作要求、水利工程开发利用和内部修缮工程相关规定,同时明确将财务监管和纪律提醒列入领导落实“一岗双责”的内容。

1.针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意识淡薄,使用白条入账问题比较普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问题:举办财务管理知识培训班,对财务管理制度、报销程序、票据管理、政府采购等进行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纪律意识和业务水平。发出通知督促各下属单位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学习《潮州市市直2018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并规范执行,督促相关下属单位积极处理历史欠账。

2.针对队下属单位工程建设监管不到位,廉政风险点多问题:各相关单位经按程序实施工程修缮项目,选择资质好、信誉好、质量好的单位,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局将加强对下属单位的检查指导,要求下属单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工程结算。

 三、注重长效管理,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市委的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局党组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机制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水利事业稳步健康发展。

(一)坚持目标不变,持续推进后续整改

坚持整改工作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度不缓,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未完成整改或需长期整改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长期抓反复抓,持续发力、紧盯不放、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进一步严明纪律,加跟踪强督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以深化整改为契机,以点带面、立足长远,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狠抓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标本兼治。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坚持领导带头,加大对下属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管,坚持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问题,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三)抓好统筹结合,继续担当作为

将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落实新时期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以实际行动践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绿色发展理念,振奋精神,带好队伍,积极履职,继续发挥水利在民生、基础设施保障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768-2352127;

邮政信箱:潮州市枫春路吉园街1号市水务局,

邮政编码:521000;

电子邮箱:czswjrjk@126.com

         中共潮州市水务局党组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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