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07 17:26: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各镇(场)农业办公室:
根据上级关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部署,今年我区畜禽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市级资金用于支持畜禽养殖场(户)配套和升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备设施项目。为落实好项目实施单位,保证资金使用效益,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一、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针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备设施配套和升级,主要支持规模养殖场2020年度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工作,包括建设储粪场、污水贮存池等粪便贮存设施;建设厌氧发酵池、氧化塘、堆肥发酵等粪污处理利用设施;配置及更新固液分离机、沼液沼渣抽排及污水废水深度处理等粪污处理利用设备。
二、绩效目标
项目原则上在2020年10月前完成建设工作。建设单位在2020年年底前实现畜禽养殖粪污全量收集利用,没有对外排放粪便污水情况,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粪污处理档案记录完整。对我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发挥示范促进作用。
三、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一)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应属于录入农业农村部“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的畜禽规模养殖场;
2、养殖场具有符合规定的环保手续及防疫条件;
3、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能扶持的情况;
4、项目建设总投资120万元以上;
(二)补助标准
扶持资源化利用单位1个,采取先建后补形式,扶持资金为100万元。缺额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实行逐级申报制度,项目申报单位认真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报所在镇(场)农业办公室初审后于5月15日前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核确定。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书 (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环保手续相关资料。
4、用地证明材料(复印件)
5、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6、其他有关资料。
五、其他事项
在被确定为项目建设承担单位后,申报单位应迅速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农业农村局批准。
项目建设内容属于设备购置的,需提交相关设备的购置合同、货票、银行付款凭证及现场照片等相关实施资料;项目涉及基建工程的,需按规定需做好预算、核价及决算等有关工作,提交有关实施资料及现场照片。
在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要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提交审计报告。
有关材料均以A4纸打印和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4份,连同电子版上报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股。
联系电话:2287158 电子邮箱:ca2287158@126.com。
附件:2020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示范项目申报书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