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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工作总站关于公开选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认证咨询服务单位的报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02 08:42: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为开展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的认定工作,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工作总站决定公开选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咨询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定工作原则

选定工作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报名单位中通过内部评审的方式选择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

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工作总站(下称“总站”)是潮安区农业农村局属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有工作人员76名,其中有5名有5年检测工作经验人员。站建有300平方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拥有农药残留定性定量检测仪器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博纳8通道农药残留速测仪及酶标仪。此次选定目标是取得气相测定以及酶标测定等项目不低于51项农药残留定量检验检测的资质认定及农业厅考核的两个资质证书。

三、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50000元,费用包括:咨询费、两证评审时专家的所有费用。

四、主要服务内容:

确保总站取得省级资质认定及农业厅考核的两个资质证书;总站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以及保持;农产品申请项目的检测技术培训;内审、管理评审以及申请资料的提交和联系评审事宜。

五、服务单位应具备条件

(一)报名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报名单位须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工作经验,服务质量曾得到委托单位的肯定;

(三)报名单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责令停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应提交资料(报名文件)

(一)资格审查资料

1、服务承诺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评审资料

3、服务单位类似相关工作业绩一览表;

4、服务单位项目经验;

5、人员配备及技术水平;

6、工作方案(格式自定);

7、报价函;

8、报价明细表。

以上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注明报名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  

七、报名公告发布时间、递交资料时间

(一)报名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7月2日9时30分至2020年7月8日17时30分。(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递交资料时间: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资料可通过快递方式提交。

注:报名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递交资料截止时间不得早于报名公告截止时间。

(三)递交资料地点:潮州市潮安区潮安大道农技推广中心大楼五楼潮安区农业工作总站人秘股。

(四)递交资料方式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五)逾期递交资料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资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八、服务单位评审原则

(一)根据报名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通过内部评审的方式选定服务单位,综合评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候选服务单位。如有综合评分相同的单位,则以报价最低的方式确定候选服务单位,评分标准如下:

1.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评分。

具体分值分配:资质得分(0-40分),技术得分(0-40分),报价得分(0-20分),具体详见内部审核评分表。

2.报名单位总得分=各分项得分之和。

(二)提供报名资料不足3家单位,我站可在报名的单位中以单位集体讨论的方式确定服务单位。

九、服务单位确认:我站组织成立内部评审小组,依照上述第八点原则选定候选服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与第一候选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如果该服务单位放弃服务资格,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与我站签订合同,则签约资格作废,按内部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下一个候选服务单位为成交单位。

十、选定结果公示: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选定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1日。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候选服务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十一、报名资料获取方式:本次报名公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均在潮安区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上发布,一旦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报名单位,报名单位可通过网站自行下载。

十二、监督机构: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

地点:新春园地产大厦

投诉电话:0768-2277173

十三、项目联系方式:

地点:潮州市潮安区潮安大道农技推广中心大楼五楼

潮安区农业工作总站人秘股。

联系人:林晓楠

电话:0768-5811556  18825187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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