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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53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

发布时间:2020-08-05 10:55:16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53号      2020-7-31

现公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pdf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的立法说明.pdf

中国证监会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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