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26 18:35: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9月18日至10月2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3月1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整改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坚决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落实巡察整改当作优化政治生态、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聚力攻坚,用巡察问题整改实效推动建章立制,促进住建事业健康发展。
(一)迅速传达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专题讨论研究巡察整改工作。3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在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在整改信心上坚定执着,在整改行动上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以最快的速度、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整改工作。3月2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入剖析,为巡察整改进一步开展奠定基础。
(二)认真制订方案。为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坚持党的领导、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全面整改为整改原则,对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查摆整改,细化分解为5大项26个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制定了80项整改措施。针对具体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制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三)全面压实责任。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局整改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坚持把严明工作纪律作为保障巡察整改工作有效落实的重要手段,明确局党组成员是分管业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改事项负总责;各股室、单位负责同志是整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抓落实,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狠抓督促落实。局党组多次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局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带头抓好分管领域、分管工作的整改,认真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协调解决工作中碰到的困难,确保整改工作遵循既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有序快速推进。6月5日,专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查漏补缺,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二、逐条对照,立行立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目前,26项整改任务中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的20项,其余6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需长期推进。
(一)对“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决策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完善修订《饶平县住建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并组织党组成员认真贯彻学习,将系统及下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纳入议事范围,进一步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议事范围和决策程序。党组各成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末位表态等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巡察至今未存在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现象,提高了党组会议质量和效率。二是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建立健全工作监督、落实和反馈机制,做到重点突出、分类推进、权责明确,确保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全面提升党组执行力。
2、关于“局党组统揽全局工作的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1)针对“局系统下属单位存在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的问题。一是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下属事业单位改革事项,对下属单位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深入讨论,进一步为解决建设系统遗留问题提供政治基础。二是领导班子对挂钩下属单位进行深入调研,采取实地走访调研的形式,进一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各下属单位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促进下属单位健康发展。
(2)针对“对下属单位日常指导监管缺失”的问题。一是成立财务与资产检查组对下属单位财务及固定资产等情况进行检查,梳理出财务管理漏洞,形成财务检查报告,并要求下属单位进行整改。二是建章立制,制定《机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供下属单位参照执行,全面规范财务管理。
(3)针对“局党组协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不平衡”的问题。建立党组成员挂钩下属各单位的协调工作机制,深入基层协调各单位存在的问题。结合今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按照机构改革总体要求及部署,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形成了《县属公益三类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方案》上报县委编委,进一步推进下属事业单位改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3、关于“对中央和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贯彻执行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重要会议精神传达贯彻不及时”的问题。制定《2020年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认真按照学习计划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并及时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3月份以来,我局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共召开党组会议9次,党组扩大会2次,局务会1次,机关全体同志会1次,专题学习上级讲话、省市县全会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等重要论述20篇,及时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18次,并结合实际提出工作要求,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工作指导的科学性。
(2)针对“上级重要文件要求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增强担当意识,认真对标对表,对上级文件进行深入研究剖析,结合我局职能及工作实际,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梳理房地产、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建筑管理、燃气管理、人民防空等方面的重要任务,将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责任股室,明确责任人,将上级重要文件部署落实到位。二是制定出台了《饶平县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突出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今年4月对县城区内主干道和住宅区范围内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入户调查,检查发现县城区有27家有办公所场的房产中介机构(在主要街道开设办公场所和广告、招牌),其中有营业执照的23家,4家没有营业执照。我局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有营业执照的中介机构依规向我局申请房地产经纪备案,并将无证经营的4家中介机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处置。三是制订印发《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控系统管理制度》《饶平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实现动态管理,进一步强化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工作。
4、关于“落实巡视巡察相关工作要求不够彻底全面”的问题。
(1)针对“只对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涉及住建系统职责和党的建设部分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对一些财务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办公用房超标等方面问题没有进行对照检查梳理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的问题。省委十一巡视组反馈我县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滞后、饶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处理资源化项目建设滞后、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问题和我局财务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办公用房超标等方面问题已经全面落实并形成专门报告呈报县委。
(2)针对“下属单位对巡察组要求了解的问题存在敷衍应付情况”的问题。存在固定资产出租出借问题的6个下属单位均为倒闭的集体企业,历史资料遗失、欠缺,且留守的职工大多是退休的老党员、老职工,因此没能及时配合巡察组的工作。我局已对这部分职工进行严肃教育,通过谈心谈话促使其认真落实上级的重要部署,并成立财务和资产检查组对下属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问题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各下属单位形成固定资产出租(借)台账并进行登记,防止隐瞒、漏报等情形出现。
5、关于“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推进缺乏主动性”的问题。
(1)针对“未能严格执行扫黑除恶相关制度”的问题。一是组织召开多次会议,总结、部署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调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二是研究制定《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扫黑除恶线索摸排行动工作方案》《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关于印发饶平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行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为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科学指导。三是组织召开线索分析、研判会议,及时将经研判的2宗线索报送县扫黑除恶办和县公安局,并同步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线索核查工作。经核查将2宗案件转为一般行政性案件办结。2020年5月,我局被省住建厅评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被市住建局在全市住建系统通报表扬。
(2)针对“线索排查力度不强”的问题。一是针对“围标串标”、在建工程、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燃气企业等行业重点,组织建工、燃气、房管等多个股室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全面摸排住建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二是重点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保护伞”,推进镇村生活垃圾、污水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妥善解决环境卫生乱象投诉事项28宗。三是加大对矛盾纠纷多、社会隐患大问题的打击力度,切实做实做好维稳工作,今年来落实解决农民工讨薪案件11宗。四是落实燃气行业监管与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并行,今年来共出动48人次进行检查及线索摸排,经排查,暂未发现燃气行业存在涉黑涉恶问题。
6、关于“推动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1)针对“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严格按照省市的工作要求,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结合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计划,已完成2019年度汤溪、浮滨、联饶、樟溪、高堂等5座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厂设备安装和管道铺设的建设任务,并进入试运行阶段;同时,结合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要求,提前完成了2020年度浮山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任务进入试运营。列为2020年任务的钱东、所城、汫洲、海山、汤溪(围罗点)、浮山(荔林点)、大埕、东山、新圩、新塘、新丰、建饶、饶洋、上饶镇等14座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已完成征地补偿和交地工作,全面进入开工建设,配套管网也同步施工。全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已全面动工,项目加紧推进中,目前,管网已完成铺设约52公里,累计投入资金约2.5亿元。
(2)针对“落实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与电信等有关部门横向工作联系,进一步对工地监控设备进行维修。目前,各扬尘监控设备均正常实施监控。二是落实专人负责扬尘监控设备的管理工作,并制订《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实现动态管理,发现问题实时反馈,落实整改。三是印发《饶平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工作。四是加大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对违规的在建工程进行行政处罚4宗,罚款金额22万元,通过加大执法力度,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治理。
7、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亟待提高”的问题。
(1)针对“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前变相‘卖楼花’”的问题。我局制定出台了《饶平县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突出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针对“卖楼花”是购买者与开发商私下的交易行为,存在调查取证难的实际情况,我局切实加强宣传并加大检查力度,推动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一是今年4月22日起,对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重点针对售楼处、展示厅等开发企业对外宣传场所进行检查。二是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通报房地产市场相关情况。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政策法规文件,增强企业依法经营的自觉性。三是开展在建在售楼盘检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签署《饶平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经营承诺书》,并要求其承诺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前不得售房。四是制定发布商品房销售《提醒告知书》并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提高市民购房的风险防范意识,鼓励市民参与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和举报。
(2)针对“燃气安全管理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加强宣传,提高燃气使用安全意识。联合黄冈镇人民政府及黄冈镇南门社区居委发放宣传单,加强燃气安全常识及汛期安全防范常识宣传工作,提升燃气行业工作人员及用气群众日常安全意识,共发放宣传册约1500份。二是3月13日对富饶半岛一现有瓶组间进行拆除,消除了安全隐患。三是就海博现代城住宅小区瓶组间毗邻工厂安全距离不够问题,约谈饶平县深能燃气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其对指出问题进行回复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上报我局。四是组织股室工作人员学习《城镇燃气条例》《广东省燃气条例》《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职责,做到燃气管理“持之有故,言之有理”。五是加强对燃气企业的指导力度,要求各燃气企业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做到工作人员100%持证上岗;要求各燃气企业完善日常巡查、巡回巡检、安全会议记录、设备检修记录、贮罐操作记录等工作台账。六是与全县燃气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二)对“党的思想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对4位在学习上存在马虎应付的党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在今后的学习中要积极主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对照党章党规、十九大精神和相关文件再一次认真研读,并撰写检讨书,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同时举一反三,要求全体党员吸收教训,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上下功夫,真正做到学深悟透、知行合一,坚决杜绝心得体会马虎应付问题。二是加强思想建设,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成果,组织召开支部书记培训会和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会,坚持全面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和“两学一做”制度,各支部分别开展了《学好中国史 牢记初心使命》《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要》等各种主题的党课,真正做到学深悟透、知行合一,激励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三是建立党支部书记年度党建述职及考核制度,将“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制度执行情况,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述职内容,以制度化管理和自我学习相结合的模式,推进党的政策、理论、方针、路线等在基层落实落地。四是建立县住建局支部交流群,及时传达学习资料,确保学习资料的实效性,促进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理论水平与时俱进。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一是将意识形态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开展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上专题学习《关于印发意识形态工作指引(试行)》(饶宣通〔2020〕23号)、学习《饶平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饶委办〔2018〕42号)、《饶平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饶办发〔2019〕44号),并根据文件要求,制定《2020年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及《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安全责任行动方案》,对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守好意识形态工作阵地。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和年度述职报告的内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委书记谈心谈话制度,扩宽党员干部学习渠道,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意识形态的管理,对思想认识出现偏移的党员进行及时提醒和纠正。
3、关于“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差距较大”的问题。一是迅速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要求各支部书记在巡察整改期间及时落实好换届工作。目前,巡察指出的7个长期未能进行换届选举的党支部均已全部换届。二是要求各支部书记通过建立微信支部交流群的方式,落实专人联系管理,及时向外出党员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党支部的活动安排及作出的决议和对他们的要求,及时通报支部工作情况,提高外出党员对党支部的归属感和责任感。三是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组织人员认真对每位党员的党费进行重新核算,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对漏交、没交的进行追缴,特别是做好离退休党员干部的党费核定、追缴工作,做到账实相符、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台账规范,目前漏交、没有及时交纳的党费已全部缴齐。
4、关于“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局班子民主生活会与相关要求有差距”的问题。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局党组通过印发《关于征求对县住建局领导班子和成员意见建议的函》,多层次、多渠道广泛征求各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等的意见建议,同步组织理论学习、普遍开展谈心、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为开好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打好基础。2019年12月9日,局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均将上一年度问题的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纳入剖析材料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得到了县委主题教育活动第七指导组的肯定。
(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近三年下属单位党组织没有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问题。一是将局党员活动室提供给下属各党支部,供各党支部及时召开“三会一课”,确保及时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贯彻到位。二是坚持全面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下属各党支部均能按照要求召开支委会,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论述要求上好党课。三是2019年底,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下属各党支部均已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四是编制《党的建设制度》并纳入《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度汇编》,建立党支部书记年度党建述职及考核制度,要求下属各支部书记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按时提交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切实强化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抓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本领,从整体上提升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5、关于“干部人事管理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个别干部人事档案重要信息的认定不够规范”的问题。制定档案审核工作方案,在全局及下属各事业单位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在此基础上,积极扩大档案专项审核范围,对局管理的在编在岗职工的人事档案逐份进行审核。由我局管理的公务员人事档案已于2019年7月完成审核认定工作。目前102份在编在岗的干部职工人事档案已基本完成审核登记工作。下一阶段将对前一阶段中漏审、错审或未解决的干部人事档案疑难问题等进行深入研究查核,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做好谈话解释、组织认定,严把“质量关”、“准确关”、“认定关”。建立《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档案查借阅工作规定》,严格档案的接收、转递、审核程序,规范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任免规定》要求,对晋升任免的干部的档案进行审定。
(2)针对“存在内设股室分设多个工作机构的情况”的问题。取消之前为更好方便群众办事而设置的住房保障办、危房改造办等牌子,对房地产管理股的人员进行统筹整合,对在职人员进行合理分工,发挥效能,最大限度服务群众。同时举一反三,对其他股室和下属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避免内设机构分级情况的发生。
(3)针对“局机关实际工作人员(含借用、临聘、派遣人员)不少,但工作实效不高”的问题。目前已经取消临聘方式,严格执行聘用合同制度,机关派遣人员均已签订劳动合同,今年来,对2名临聘人员进行解聘,对借用的2名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分流安置。
6、关于“行政执法人员、专业人员缺乏”的问题。
(1)针对“只有七人持有执法证,执法力量比较薄弱”的问题。一是分发《学法学纪小册子》供干部职工学习,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二是借助2019年新招录6名公务员的契机,组织干部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充实行政在编人员执法力量,目前已有9名工作人员报名执法资格考试。
(2)针对“专业人员缺乏”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要求干部职工通过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和学法考试系统进行学习,提高理论水平。顺应职能要求,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进行分层次、分类别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结合筹建饶平县政府项目建设中心工作,拟招录专业技术人才,充实专业人才队伍,增强我局的专业技术力量。三是在今后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存在空编情况下,根据我局实际工作和专业需求,招录专业人员,以适应新形势业务工作的需要。
(三)对“党的作风纪律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下属单位公车相关管理执行不严格、差旅费用报销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建立健全公车管理相关制度,专人专责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审批登记。关于超范围报销差旅费的问题,已在巡察进驻前整改完毕,检查发现超范围报销的840元,相关人员已全额退回。已重新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针对“局机关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清理不彻底”的问题。对标存在问题,迅速落实整改,通过隔断改造方式,对原四楼406房、五楼505房、六楼605房卫生间进行隔断处理,改为办公用房,并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合署办公。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经上级纪检部门及县财政局复查,均已达标。
(3)针对“一些下属单位津补贴发放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黄冈房管所清理出2016年至2017年全所违规节日补贴金额16700元,召开全所干部职工会议,向全所干部职工说明违规发放节日补贴的严重性,已退回各自领取的违规节日补贴金额。二是建委幼儿园已及时整改并退回2016至2017年违规发放的补贴。三是局组织了财务大检查,并将存在的问题在全系统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单位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切实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2、关于“党风廉政工作部署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重点学习十九届中纪委四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十四届市纪委五次全会会议精神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让党员干部明晰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使铁的纪律真正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二是制定了《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岗位廉政风险和等级目录(2020)》及《2020年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推动住建队伍作风建设。三是与下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制度,使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了每个股室(单位)和各个环节,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3、关于“纪律教育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4月26日,我局开展纪律教育活动主题党课,吸取廖利兴、詹南洋等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以案说纪,鞭策党员干部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真正明危害、存戒惧、守法度,做到不踩红线、不越底线、不闯雷区。6月8日,我局召开机关全体同志会议,会上机关全体同志观看了警示短剧《“懒散”行为要不得》及警示教育专题片《恶伞》,进一步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责任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做遵纪守法廉洁从业的表率。
(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一是针对存在以自制凭证和收款收据入账的问题。2017年1月黄冈房管所以自制凭证支付雇用人员录入名册工钱2460元,经核查,是当时雇用专业人员录入历史档案资料的服务费。2017年局机关以收款收据付竹子款及运费108953元,是为保障茂芝会议学术研讨会顺利召开,需对沿途景观及人居环境进行整治。该事项时间紧,任务重。虽经各镇大力整治,但个别部位仍存在“脏、乱、差”现象,经县委同意,对影响沿线景观的不雅现象实行编织竹篱笆进行提升,但我县库存竹子有限,由我局直接向农户收购,因农户无法提供发票,以收款收据入账。我局将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是公款和现金支出管理不严格的问题。经核查,局下属黄冈房管所早期开发的商品房,预付工程款1684100元,且未开具发票及完善完税证明手续,导致工程款长期挂账。现该项目承建单位县建三公司已多年停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均已注销,工程结算后无法开具税票结余工程款。我局督促黄冈房管所通知承建方与财务人员核对,在核对后开具发票及完善完税证明手续,理顺该笔工程款结算事宜。针对局下属建委幼儿园将部分现金存在出纳名下银行账户的问题,幼儿园已将出纳银行活期、定期账户进行销户,并将账户存款存入幼儿园账户中,并及时登记了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
三是人防专项经费回拨资金超范围使用的问题。严格执行潮人防〔2019〕20号文和粤财政法〔2019〕76号文的规定,规范人防回拨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杜绝出现超范围使用的问题。
四是结合单位实际,制订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2、关于“工程建设相关规定执行不规范严格”的问题。局机关2018年2月3日与某公司签订的《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内部环境整修工程项目合同》,造价69486元,该工程是局人防停车场整修项目完工后,又加装了电动门和停车场通道玻璃门,因此上述两项在预算时未将其纳入工程量、且数额较小,经局党组会议决策,只开具发票据实结算。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基建程序执行。
3、关于“下属单位固定资产、资金监管缺失,存在较大权力寻租空间和资产资金流失风险”的问题。
(1)针对“局党组对住建系统固定资产资金管理缺失”的问题。一是已要求下属各单位上报固定资产出租(借)情况,并进行登记。二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以上级有关固定资产处置管理的文件精神,对局机关原办公楼(即沿河北路26号)制定了相应处置方案并已上报县财政局。同时,组成资产和财务检查组,对属下企事业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检查是否按上级规定进行管理,并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对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落实整改。此项工作因部分下属单位有关人员病亡或患重病、财务资料缺失等尚未全面完成整改。
(2)针对“贱租和租金‘失收’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方面,对巡察反馈的建一公司对原资产贱租和租金“失收”的问题进行排查,已要求建一公司对存在贱租和租金“失收”现象落实整改,该公司已与承租者对接,协商后按新的租金标准并按相关程序出租出借。另一方面,针对固定资产贱租和租金“失收”的问题,已要求黄冈房管所进行全面清理,按要求收齐应缴租金(租金追收至2019年10月)全额上缴。已收到黄冈房管所上缴租金45290元,并于2019年11月底发出中止租赁通知,对相关房产收回查验。二是对于建一公司长时间未采取措施追回法院判决的大额赔偿金的问题,已委托专业律师协助处理相关法律事宜,目前此项工作还在进行中。
4、关于“行政执法监管机制不健全,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问题。一是制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加强各股室间工作联动,形成合力,严格执行协调监督机制,健全和集体讨论裁决机制,加快执法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报送领导审议,杜绝“应处未处”或处理不合理等问题发生。二是修订完善《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及《行政执法一般程序》,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公平公正。三是根据巡察组要求,涉及巡察发现的原城乡规划的问题已函告县自然资源局落实整改。四是关于南信华府一套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主动与业主和开发商进行沟通,但多次调解无效,已引导双方进入司法程序进行处理。
(五)对“履行职责和推进工作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管道燃气供应“一张网”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一是结合饶平实际,制订《饶平县燃气专项规划(2019--2035年)》,2020年5月9日通过第二届饶平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5月18日通过县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目前已进入实施阶段。二是加强对并购工作的沟通、协调和指导,推动饶平县深能燃气有限公司加快并购整合燃气企业步伐,现已完成荣达燃气有限公司的收购,对其他企业的并购整合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三是加快推动县城区剩余路段燃气管道的铺设工作,县城已完成燃气管道铺设9.935公里。四是与全县各燃气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2、关于“人民防空工作未能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的问题。一是2015年9月我县已批准的《饶平县城人防工程规划(2014-2030)》为我县按计划实施地下防空设施建设提供执行依据,已根据《饶平县城人防工程规划(2014-2030)》计划实施地下防空设施建设。二是开展多形式的人防知识宣传活动。因受疫情影响,在做好宣传的同时为避免人群聚集,根据上级部署实施防空警报呜响活动,利用防灾减灾日,开展社区、网络短信等手段进行人防知识宣传,投入近3万元专门建设了LED人防宣传屏,进一步普及防空和人防知识,增强群众防灾避险应急能力,提高了宣传效果。三是严格执行《关于明确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标准的通知》(粤人防﹝2010﹞23号)精神,人防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把关,对于执行区域范围的民用建筑项目,严格落实“应建尽建”、“应收尽收”有关规定。至2020年4月中旬我县已报建人防工程共13宗(其中在建10宗,未开工3宗)。四是加强在建人防工程的监督指导,预计我县首宗人防工程(康德广场防空地下室)在今年下半年竣工。
3、关于“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抓好保障房年度审核工作,我县2018年度审核工作已完成,本次年审对象实物配租397户、租补109户。通过年审,共落实实物配租住户腾退22户(其中转租转借8户),租赁补贴家庭退出62户(不符合租赁补贴条件23户)。二是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抓好日常管理工作。中山路实物配租共20户,已查出转租转借违规行为2户,现已落实腾退工作。三是规范直管公房租赁管理。严格执行《广东省公有房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直管公房的巡查监管,并要求制定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直管公房的租赁管理行为。及时纠正租赁违规行为。对黄冈房管所所址东西两侧房屋违规租赁进行清理。下一步,将根据上级的相关文件和规定,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直管公房和公租房的租赁管理工作。
4、关于“相关行业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对一些房产建设项目涉嫌未报先建行为缺少跟踪问效”的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项目进行严肃处理,对未报先建的工程进行严肃查处,处罚总金额共计43万元。
(2)针对“物业管理和房产中介市场管理基本存在真空”的问题。一是巡察整改以来,向全县物业服务企业发放《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汇编》。在开展宣传工作的同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归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转变观念,明晰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把搞好服务放在工作的首位,大力推行精细管理、精心服务,共同构建和谐社区。对于没有物业服务备案的住宅小区,积极协助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协调有条件的小区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巡察整改期间,物业投诉量减少。2020年上半年,全县物业投诉共2宗,已及时进行调解。
二是制定出台了《饶平县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突出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今年4月对县城区内主干道和住宅区范围内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入户调查,检查发现县城区有27家有办公所场的房产中介机构(在主要街道开设办公场所和广告、招牌),其中有营业执照的23家,4家没有营业执照。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有营业执照的中介机构依规向我局申请房地产经纪备案,并将无证经营的4家中介机构移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落实处置。
5、关于“民生领域问题解决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垃圾露天焚烧问题多发复发”的问题。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人居环境整治要求,全县各镇在持续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因地制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重点清理村前村后、房前屋后、“三面、六边”、等公共场所周边的垃圾杂物,坚决禁止乱扔乱倒等乱象,加大力度清理卫生死角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做到无垃圾、无污水、无淤泥堆积等干净现象,使全县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明显好转,切实提高了人居环境质量。二是根据县的统一部署,启动全域生活垃圾转运项目,进一步健全“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使全县生活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今年来,尚未收到群众露天焚烧垃圾投诉。
(2)针对“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造成的上访事件较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未完全落实”的问题。一是下发《关于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通知》《转发潮人社明电〔2019〕4号文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的通知》,有效保障农民工基本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二是督促各在建工程项目安装使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目前我县实际在建的18个工程项目全部安装使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覆盖率达100%。三是通过加大检查整改力度,实现在建工地基本能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要求,落实好各项措施。在2020年4月16日潮州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初步核查中获得第二名。四是2020年以来共协调化解农民工工资欠薪投诉案件12宗,涉及金额73.9万元,至今尚未出现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而上访的案件。
6、关于“一些政策执行存在偏差”的问题。
(1)针对“县住建局对上级2016年和2018年接连两个文件误读,2016年10月至2019年一季度违规向14家企业收取村镇设施配套费,涉及资金共计1808.86569万元,被省巡视组指出要求整改”的问题。2016年10月1日至2019年第一季度,我局共收取镇基础设施配套费涉企项目14宗,计18088656.9元,已全部退回。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要求,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2)针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问题。我国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而我县的《实施细则》是参照潮州市2016年发布的《潮州市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制定的,文件出台时间相对比较滞后,存在宣传不到位,造成开发商和业主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充分、部分群众反映强烈和误解政策的情况。我局继续严格执行《饶平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协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开发企业不得在办理不动产证件时捆绑业主缴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为小区日后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监督管理。
三、持续推进,固本强基,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将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住建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促进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坚决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纪律执行到位,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持之以恒深化巡察整改。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紧紧抓住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坚决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整改,做到整改不到位决不放手。对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将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时限、措施和要求,紧盯不放,狠抓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部整改到位。
(四)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用系统思维、改革办法来解决深层次问题,不断转化巡察整改成果。在深入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和预防,深入排查制度缺陷漏洞,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8-7800141;邮政信箱: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饶平大道中段住建大楼;邮政编码:515700;电子邮箱:rpjs7800141@126.com。
中共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