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30 16:15: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饶平县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体现
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 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饶平县黄冈镇丁未路尾红绿灯路口交通执法楼六楼 联系电话:0768-8885244 传真:0768-8885244 邮编:515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饶平县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饶平县新丰中心卫生院(饶平县第二人民医院) |
建设地点 | 潮州市饶平县新丰镇丰联居委会谭墩(原通宇瓷厂) |
编制单位 | 广东森海环保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饶平县的公共卫生服务资源严重不足,在传染病和突发事件发生时缺乏足够的防治条件和抢救场所,公共卫生体系短板突出,为快速高效应对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需要,饶平县第二人民医院拟投资6302 万元,在院内预留用地范围内建设传染病区项目,主要包括新建1栋5层传染楼、1栋4层留观楼和1栋1层设备楼,配置69个床位,扩建项目占地面积约53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507.67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医疗废水经消毒池预处理后汇入污水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2-2015)表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的B级标准的严格者后排入院区总排口经排污专管接入饶平县新丰镇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 统处理。 2、备用发电机尾气经过水喷淋后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后15m高空排放。 3、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厂房隔音、设备减振处理, 降低噪声源强。 4、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医疗废物和污泥交由有相应类型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