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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生态环境局饶平分局拟对饶北水资源调配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18 15:58: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饶北水资源调配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饶平县黄冈镇丁未路尾红绿灯路口交通执法楼六楼   联系电话:0768-8885244 传真:0768-8885244 邮编:515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饶北水资源调配工程

建设单位

饶平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

潮州市饶平县新丰镇、饶洋镇、上饶镇

编制单位

潮州市拓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潮州市饶平县新丰镇、饶洋镇、上饶镇,总投资10174.44万元,供水范围为饶平县新丰镇、饶洋镇、上饶镇。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丰镇新建自来水厂1座,规模为10000 m3/d,供水管网约12.09km;饶洋镇新建自来水厂1座,规模为10000 m3/d,供水管网约12.15km;上饶镇新建引水陂头1座、蓄水池1座,供水管网约17.87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间,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回用于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农灌,不外排。

2、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弃方、建筑垃圾及少量生活垃圾,本项目弃方运至指定弃渣场填埋,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3、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择低噪设备、施工进度上,要适当组合搭配,避免高噪设备同时在相对集中的地点作业,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数量,合理布局,尽量使高噪设备远离敏感点。

4、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不得装载过满,防止沿途洒落,造成二次扬尘。

5、本项目在施工开挖过程中,会造成地面裸露,加深土壤侵蚀和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将有部分挖方和填方工程,造成裸露,杂乱,在雨季的气候条件下还会产生水土流失,这些将对景观环境都会造成一定的破坏。项目通过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尤其是通过施工管理和强化施工期的保护和恢复,能更大限度地降低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6、营运期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反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7、营运期间,废包装袋和污泥分类收集,委托相关单位进行综合利用。

8、营运期间,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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