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08 21:36: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潮州市枫溪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全区社会法治化治理水平有了新提高,为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潮州市枫溪区依法治区第五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职能作用,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高位有力推进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法治建设工作,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建设法治政府为抓手,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开展。
一是强化学习,心中有剑。通过常委会、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和个人自学等形式推动全区党政领导干部学习党十九大报告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增强全区领导干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把学习的成效转化为贯彻落实的行动,推动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部署,围绕今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的既定目标,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党政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在常委会上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做到与区委、区管委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是高位谋划,有的放矢。我区持续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部门落实具体职责及任务分工,各司其职、紧密配合,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我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工作方案》和《潮州市枫溪区依法治区(2016-2020年)五年规划》的工作要求,坚决做到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党政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在常委会上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做到与区委、区管委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今年,我办印发《枫溪区2020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结合我区实际对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及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推进涉外法治工作等7方面31项任务提出贯彻落实细化实化的具体措施,确保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部署的工作任务在我区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三是强化统筹,狠加落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总体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落实。
四是攻坚重点,保护营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并走向更加广阔舞台。区委、区管委协调各项职能、统筹全区工作、建设跟高质行政执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积极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机制,确保有章可循
我区不断探索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力促行政行为合法、合规。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范围、主体、程序、职责和责任,不断建立健全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审核工作要求。加大组织保障力度,力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政府治理能力。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的五个方面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决策程序和要求,一丝不苟践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这五大法定程序。落实区委区管委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五名社会律师为区委区管委法律顾问,加强对区委、区管委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三)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公平正义
一是深化改革,提升效能。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和决策,严格按照《中共潮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潮州市枫溪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潮机编{2019}1号)的要求和全面推进党政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遵循《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潮州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进全区行政执法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编制行政执法标准,细化自由裁量规则。
二是规范执法,为民服务。狠抓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重点领域执法行为规范化,统一执法主体、统一执法标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机构改革后,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在行政执法中执法人员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权利;对符合听证的案件,依法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召开听证会的权利;做出行政处罚前,告知当事人做出处罚的依据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处罚内容和陈述申辩权利,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程序的严格实施,确保行政处罚案件做到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到位,案卷制作规范,文书使用齐全。
三是加强衔接,信息共享。完善执法程序,建立健全重大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不断推动枫溪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目前枫溪人民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多家“两法衔接”成员单位已登录连接,实现了行政执法资源信息开放共享、互联互通。
四是强化监督,筑牢笼子。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和健全完善相关机制。每季度报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报表,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问责力度。严格执行防止过问干预案件的“两个规定”、“两个办法”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全区干警守纪律守规矩的意识明显增强,司法行动得到有效规范。
(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地,保障政令畅通
一是细化责任考核。区委、区管委着手推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部署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工作进度。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与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责任单位,逐步建立全面覆盖的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体系。全区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各单位“一把手”是本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单位的法治建设责任予以明确,各司其职,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加强督查评估。强化监督,认真组织落实法治广东考评工作和政府法治建设内部督察工作,落实全区各部门做好迎检材料收集和台账准备工作,对照考核标准进行查漏补缺,补齐短板。落实法治建设有关监督制度,充分发挥监督的效果;依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市场监管、应急、消防、生态环境等有关单位,适时对辖区内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市场监管、安全监管执法检查。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今年来,我区强化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序开展,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政府建制与法治政府建设还不适应不配套。我区系非建制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尚不完善,无法做到与法治政府建设相适应、相配套、相衔接。再则,我区系市政府派出机构,行政执法权限需市级授权或其他区县委托,原则上不具备独立行政执法权限,加大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相关法制工作的推行难度。
二是法制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滞后。从机构设置情况看,我区自建区以来未成立法制局,机构改革之后法制职能通过一纸三言两语的函件移至区司法局。从人员分配来看,区司法局实际从事法制工作仅为1人且为兼职人员。从知识结构上看,兼职从事法制工作的工作人员是从其他工作岗位转行而来,没有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制工作培训,知识储备还不能完全适应法制工作的实务要求。
三是监督机制尚待完善。一方面,行政执法监督缺位,集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活动数量偏少、范围偏小,尚未形成系统化、制度化、经常化和全面化的执法监督格局,造成依法行政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另一方面,行政执法监督滞后,认为监督就是查错纠偏,忽视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这两个最重要的环节,偏重于事后监督,导致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预防和控制。
接下来,我区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来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我区将继续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和执法公开推进力度。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形式,促进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法制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依法行政成为机关工作人员自觉的行为,并使之真正融入到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领域中去,推进依法行政各项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三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开展经常性行政执法监督,扩展监督范围,加强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防患于未然。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争议和矛盾的协调,明确执法权限和责任,化解执法矛盾,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打架情况的发生。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健全相关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主体资格、法定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办法。建立行政执法投诉制度,受理人民群众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投诉,严肃查处违法行政问题,加强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
中共潮州市枫溪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