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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携手,让法律为成长护航

发布时间:2021-03-08 16:15: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法治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少年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青少年时期的法治教育对人的一生具有重要影响。为增强青少年的法制意识,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提高学生学法守法的自觉性,3月8日上午,湘桥区人民法院与阳光实验学校携手开展“法记心中,做阳光好少年”共建文明校园法制教育活动。

阳光实验学校聘请湘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吴树新担任法制副校长、法官助理庄琰丽担任法制辅导员,并举行聘书颁发仪式。随后,庄琰丽为在场师生讲授了一节生动的法制课。

“自己现在还是个未成年人,受法律保护还来不及,怎么可能会与‘刑法’‘犯罪’挂钩呢?”庄琰丽以“法记心中,做遵纪守法好少年”为主题,从刚刚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刑事责任年龄下调为切入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通过列举未成年人因不懂法、不守法最后酿成大错的案例为学生敲响警钟——不能因为“我还是个孩子”而为所欲为,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新时代的好公民。阳光实验学校校长对法院送课到校表示感谢,并教育学生要以讲座中的案例为鉴,凡事三思而后行,拒绝霸凌、远离毒品、慎重交友、学法懂法,做遵纪守法的阳光少年。

“听完庄老师的讲座,我觉得自己学到了很多,比如在懂法、守法、用法这三个方面。结合我自己的经历,我明白了在日常生活中要分得清楚朋友义气,不要跨越法律的这条红线。在一些事情的决定上,多运用法律,做一个懂法、守法的人。”阳光实验学校初二级学生吴梦圆说。初二级学生陈梓琪也表示,听完讲座,她懂得了开玩笑和恶作剧要适度,交朋友要慎重,要依照宪法和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为国家的建设奉献出自己的力量。

“今天被聘为学校的法制辅导员,对我来说又多了一重身份。从法庭到课堂,对我来说是一个更大的平台与挑战。希望我能通过自己的绵薄之力,帮助学生将法治根植于心,也实现我对社会的价值。”法制辅导员庄琰丽说道。

(湘桥区宣传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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