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金珍和陈雪梅向我局申请继承陈锡汉生前与配偶吴金珍共同共有,以陈锡汉名义登记,位于潮州市春光仁里路仁里园B幢803号房, 建筑面积139.89平方米,权属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C1403016号的不动产。该不动产四至:东至802号房、梯间;南至空间;西至空间;北至空间。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