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锦炎向我局申请继承徐孟钊生前与配偶张若华共同共有,以徐孟钊名义登记,位于潮州市南较路43号三江华苑11号铺面, 建筑面积78.68平方米,权属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C5315969号的不动产。该不动产四至:东至埕;南至12号门市;西至路;北至10号门市。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