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03 15:26: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各镇人民政府、万峰林场,开发区:
现将潮州市商务局《关于申报<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项目的通知》(潮商务函〔2021〕2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于7月1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按申报资料要求顺序装订成册)一式5份,扫描件申报材料(其中申报材料1-8扫描保存为PDF格式,申报材料7“应对研究报告”一并提供DOC格式)报送至我局贸易促进股(联系电话:5815292,邮箱:czcamcg@163.com)。提供材料属复印件的,均需提供原件核对,原件核对后退回。
附件:关于申报《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项目的通知(潮商务函〔2021〕21号)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