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04 16:07: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潮金〔2021〕16号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你办《关于潮州市潮安区融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住所的初审意见》(安府办函﹝2021﹞331号)及申报资料收悉。根据《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的通知》(潮府﹝2013﹞36号)等文件的规定,经审核研究,同意潮州市潮安区融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住所变更为潮州市潮安区城区安盛新园(B)区21-23号铺。
由你办督促公司尽快办理变更相关后续手续,及时将公司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报我局备案。
此复。
潮州市金融工作局
2021年6月3日